2024年5月2日 星期四

煙花比煙火吸引

前一篇寫政府與旅發局發放節盛事新聞,放棄「煙花」,跟內地叫「煙火」,覺得可惜。我主要是從貪靚角度看,「煙花三月下揚州」、「去年煙花特別多」,花比火有更多美麗的文學聯想。

每月一次的「維港煙火及無人機表演」,若是沿用一貫的用詞,「維港煙花及無人機表演」,不是更有香港風味嗎?借用內地「煙火」一詞,或者也有實際的傳意考慮。這是為推廣旅遊,而目前維港煙花(煙火)匯演的中文推廣對象百分之九十九是內地遊客,跟隨內地叫「煙火」不是理所當然嗎?

考慮這個問題就不能太大路,要用另類思維。這個「另類」其實並不很特別,就是一般建立品牌的基本,要鮮明醒目如別不同。其他中文世界叫煙「火」,獨是香港有煙「花」,這一朵花就特別亮眼。

舉另一個未必完全切合的例子:現今內地遊客喜歡在油麻地警署外面「打卡」,試想像有人得到保安當局同意,設計一個「香港各區警署1日遊」,會是不錯的節目。主辦單位固然不會為方便內地遊客理解,叫這個團做「香港公安局1日遊」。進取一些,盡採香港特色,稱為「香港差館1日遊」,不是更吸引嗎?導遊還可以講解「差館」這個本地俗語,有文化趣味。

當然不是真的建議做團聚集一車一車遊客去看警署,但不妨作為例子,想像一下香港特色可以從頭想,大小不拘,沒有必要一味正確沉悶乏味下去。 

《明報》副刊明明如月」專欄,27/4/2024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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