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 星期二

留下來的論述 【思遷集.十一】

關於走或留,近日在想,如果最終決定不走,那是為了什麼?

第一個念頭是,會不會是之前香港兩次移民潮都沒有走,「留」已經成為慣性?

學者說,香港現代史上的移民潮,今回是第三次。第一次是1982年中英談判至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訂;第二次是1989年「六四」到1997年回歸。

前兩次留下來有很多得著,這一次香港丕變,何不再次達觀留守?

可是如今留下來似乎需要特別的論述。上兩次「信是吾土」在我是自然而然的--那時還未流行「我城」前「我城」後地表達「身土不二」--如今人面不知何處去,驚嚇的事倒是接踵而來,好像再也不能自然而然地訴說對香港的感情,也難以暢快地散發正能量,對周遭的殘酷視若無睹。

怎樣論述留守?一個合理的論述是「拒絕末日悲情」。這還可以有兩種變調:(a)散佈負能量是不負責任的;(b)本來無末日,何必自製悲情。

第二個可能的論述是「此生不作異鄉人」。即使「走得好」,到底心下不踏實。「此心安處是吾鄉」太文藝了,不真實。

第三個論述是:「人是會適應的,也應該學習適應」。不適應是苦,珍惜我們擁有的安全,就能適應轉變。我們連新冠瘟疫也能適應,輕易習慣了疏離的社交新常態。而且,香港抗疫有成,病毒不侵,何苦走去病毒肆虐的他方?

第四個可能的論述是,「不要離棄承受著苦難的人」。不止是為了他們,也是為了他們在守護的制度、文化、記憶、空間和價值觀。這與偏重「兩制」無關。有價值的東西能跨越兩制,對一國也是好的。

凡此種種「留守」論述總在腦海中縈繞不散,與之相對而勢均力敵的,則是如今「依法治港」用權者的「快、狠、準」,以及媒體各界在新時期對「大破大立」的謳歌和應。那天我讀到一篇社評的中英對照,把「大破大立」譯作Tear down the walls to rebuild Hong Kong,十分傳神而又觸目驚心。留守是否意味著也要出一分力,阻止用權者肆意過火地tear down Hong Kong?這需要一些天真的勇氣。在公民社會逐步被瓦解以至紛紛自我解散的今天,勇氣稀薄有如高山上的空氣。因為不宜攀登,所以前人才會遠遠地「高山仰止」,說一聲「雖未能至,心嚮往之」吧?

再說,勇氣只可以反求諸己,不能成為普遍的論述。作為普遍的道德要求,能持不忍之心已經很不錯了。

原載「我的菠蘿游」網頁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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