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怎會受不了

讀者在上一篇網誌留言:「區生若是住在台灣,當年日日看著陳水扁的嘴臉,相信一樣會受不了。王征是跳樑小丑,陳水扁是大混蛋。」
論大小,當然是陳水扁大,但遠近有別。眼前的面盤比天邊月亮大。同樣的嘴臉,近看更噁心吧。
不是說陳水扁像月亮(那會嚇死嫦娥),我看王征也不是跳樑小丑而已,覺得他蠻厲害的。滑不溜手也是一種厲害。
但讀者也是對的:受得了陳水扁怎會受不了一個把弄香港小小一個電視台的股本「揸fit人」。
經他一提醒,我便回復了大夫的神智,又可以好奇思考了:這位先生是怎麼想的?為什麽明知「亞洲會」這場騷惹人反感,又明知踩鋼綫直播這「重大事件」必定招來聲討,偏偏粉墨登場跳「江南style」,更囂張叫毛孟靜滚蛋?
一切都在計算之中。令人反胃投訴的廣告也是成功廣告,只要人們記得它。

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受不了

在此貼出的昔日舊稿,通常是校閱一遍,略作修訂。這篇卻要增寫一段,因為原文與這兩天的一宗本地新聞一拍即合。
2008年11月某日,電視新聞台在重覆播放陳水扁被關押前最後的宣言。他高舉上了手銬的雙手,高呼要在牢獄中以有生之年繼續為台灣打拼。「陳願意為台灣背負十字架!」他正義凜然地吶喊著。妻說,轉台吧,太倒胃口了!
我還是重覆地看。妻問,這種人怎麼忍受得了?我說我的エ作就是要能忍受不同的人,這樣重覆又重覆地看倒胃口的新聞,可以算是訓練。
信口而出的話,往往反映現實。
每個人在エ作上都會遇上受不了的人物。但是,認真地說,讓我真的受不了的人很少,很少。這不是我運氣獨好,總是沒有遇上,也不是人在江湖久,烤得爐火純青,只是我天生對不同的人物性格有種好奇:他是怎麼想的?為什麽他會這麼令人反胃?
世上有這許多種人,本來就是很值得好奇的——上帝和撒旦都只有一個啊。
醫生的訓練有幫助。遇上一個病人或是他的家人把你氣得心火上升,你的專業反應必須是比平常更冷靜,以防被霎時反應影響臨床判斷。
近年我略識「老」的滋味,更能設想,你在忍受人,人也在忍受你。看亞扁的新聞,提醒自己不要變得令人受不了,是有益的。一個始於理想和公義的人,也可以變成這樣。
*         *         *
四年後今天,我宣佈投降。前天亞視高層借衍生團體「亞洲會」發動員工在政府總部弄的那場騷,扮關心社會公眾利益,更當成重要新聞現場直播餵給觀眾,其無品無格,我是真的反胃了。
被迫出席的其中一名員工向記者說,對投資者王征、董事盛品儒等公器私用感到羞恥。
陳水扁高舉手銬高呼要為台灣背負十字架時,一點也不會感到羞恥,我相信現今弄出這麼一場爛騷,高呼要為香港的電視廣播的未來打拼的人,同樣不會感到羞恥。
〈大夫小記〉 2008年11月16日,經增寫,題目新擬。

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港獨從何說起

「港獨」是不是一個問題?如果不是,它起碼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抑或,它連一個議題也不是,只是方便炮轟的火藥引?如果不是一個議題,那麼它是不是一道「偽議題」?
我看港獨基本上是一個「從何說起」的問題。
什麼是「從何說起的問題」?即是說,關於「港獨」,隨你喜歡下什麼結論都能言之成理,視乎你從何說起。
從「去中國化」說起:吳康民、劉夢熊早幾年已經以此作為文章的論述框框,早著先鞭。今年開始,形象温和理性的《亞洲週刊》和前律政司長梁愛詩也以此立論。在他們的眼中,「去中國化」是長期病慢性病,病入膏肓就變成「港獨」。
從中國大家庭的倫理說起:不想做中國人請自便,十三億人大家庭不少你們一小撮人。在大家庭裡,香港太小,「港獨」這不肖兒孫連爭執家事的門邊兒也沾不上,下場只能是離家出走。
從政治鬥爭說起:中國江蘇網11月2日轉載香港《大公報》10月26日的文章,寫得周延,相信很接近中央某些保守的研判思維,轉貼在下面供参考。
這種「周延」無所不包,任何「拂逆」舉動皆可歸納在「港獨意識」之中,尤其是第二點和第五點。

港媒:香港社會亟待需要消“獨”
    …港獨勢力的存 在有其歷史根源。回歸前後新舊兩種力量激烈交鋒,港獨勢力得以苟延殘喘並有所抬頭,主要源於港英時代的遺留和西方外部勢力的扶植,也與香港社會對此缺乏警惕,一些政黨和人士加以縱容不無關系。
   不同於台灣的台獨,也不同於內地的藏獨和疆獨,香港的主要反對派政黨在其綱領中都沒有公開明確的獨立字眼,港獨勢力在社會上也不敢公開進行破壞性的對抗,但這種特殊就更加具有了隱蔽性和欺騙性,其危險性和破壞性同樣不可小覷。
存在方式複雜表現形式多樣
香港的港獨勢力存在方式極其複雜,尚未見一個集中明確的目標,在表現形式上主要為港獨意識的存在和蔓延趨勢。歸納起來有如下表現:
一是,歪曲一國兩制,把一國與兩制對立起來,片面強調後者而貶低或否定前者,這在涉及中央與特區關系時表現得最為明顯,企圖將香港變成為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
二是,挑戰內地實行的社會制度,破壞一國兩制,試圖把香港變成一個顛覆基地。
三是,漠視香港法律體系是國家法律體系一部分的事實,片面強調司法獨立,將全國人大釋法當作洪水猛獸,挑戰國家對香港的憲制權威。
四是,借口抵制赤化,公開反對中央政府對香港的有效管制,有意將國民教育的論爭政治化,並在政府作出讓步後仍不依不撓(饒)。
五是,反對和抵制兩地融合發展趨勢,阻擾相關建設項目,對中央的挺港政策和措施加以歪曲等。

2012年11月11日 星期日

美式醫療匱乏因由

中秋節前,人在美國東岸,在Baltimore的Barnes & Noble書店大樓遇見到一本書Health Care for Some (Beatrix Hoffman著,2012) 。我在網誌上說,這樣一本書,「感覺上等了二十年」。
為什麼?我長期觀察美國這個讓人又羨慕又詬病的醫療系統,她有最先進最有活力的醫院,但整體人口健康指標差勁。儘管人均醫療支出全球第一,全國有4千7百萬人民全無醫療保險保障,即使奧巴馬總統費盡氣力促使國會在2010年通過醫療改革法案,等到2014年全面實施後,估計仍然有近2千萬國民沒有醫療保障。
美國的醫療格局與全世界都不同,一般的理解是,這是一個祟尚自由和競爭的社會,適者生存,貧富懸殊可以接受。我長期有疑問的是:美國從立國憲法就已高舉「天賦人權」,稱為「不可剝奪的權利」(inalienable rights),其中有right to life,為何醫療並不視為基本的「人權」?
懶惰的解釋是,美國把「不可剝奪的權利」掛在口邊是偽善的,不能當真。在政客口中,「人權」或者是偽善,但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就不是輕率的。在19世紀末,多次法院判決,醫院有權不接收病人,無經濟能力的病人無權要求醫院提供醫療,那怕是重病大病。1934年最高法院裁決Birmingham Baptist Hospital vs. Crews一案,一槌定音。Geraldine Crews是個兩歲女孩,急性白喉病由父親送到急症室,只打了一針抗毒素藥,就被指令在大風雨中回家,回家後15分鐘便死去。
從19世紀末到1929年大蕭條前,美國的醫院以志願醫院 (voluntary hospital)包括教會醫院為主。原則上這些醫院有慈善角色,但法律上可拒收病人。
問題是,為何這些見死不救的案例屢見不鮮?人民多義憤,手上有選票,怎麼都改變不了醫療的格局?本書作者以歷史見識和社會關懷細說從頭。她的一些剖析,下周談。(「醫院的的前因後果」系列 · 之六)
【《明周》2012年11月4日】


圖片來源:Oldamericancentury.org

2012年11月10日 星期六

外星人來讀豐子愷

前天的帖文〈死人有尊嚴嗎?〉是兩篇專欄舊稿綴連而成的,沒有什麼特別。下午發出去不久,卻有些奇怪現象出現。
這天下午新聞報道,胡錦濤在中共十八大報告中正告港人:「我們堅信香港同胞、澳門同胞,不僅有智慧、有能力、有辦法把特別行政區管理好、建設好,也一定能在國家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與全國各族人民一道共享做中國人的尊嚴和榮耀。」
當然只是巧合,但這巧合的機率實在極細。寫了半年多網誌,這是第一篇談論「尊嚴」的帖文;總書記在中共大會上提到「尊嚴」,據說也是歷來第一次。
奇怪的事還在後頭。聽了新聞報道,即時有點不倫的聯想:「死去的那些中國人有尊嚴嗎?」
第二天打開網頁,赫然見到讀者點擊人次暴升。我的讀者群月來已趨穩定,每日高低波幅在一至兩倍之內,這一天是十倍!
暴增的讀者點擊的不是剛發出的〈死人有尊嚴嗎?〉這篇文章,那是感嘆另一個含冤而逝的中國人。不是李旺陽,竟是豐子愷。
〈沒有展出的「豐子愷」〉一文早在五月貼出,那是一幅打倒豐子愷的鬥爭海報,和我的寥寥數語:『這是沒有展出的「豐子愷」:文化大革命中被批鬥。他去世後一年文革才結束。愚昧加暴力加政治可以如此糟蹋人,當然那個時代不止糟蹋一人。』
數一數,連標點符號,不多不少,64字!
子不語怪力亂神,但這數以千計的讀者群,就像是被「死去的那些中國人有尊嚴嗎?」這一句心中的話從網上的外星召喚而來。要不然,為何無端端此時此刻來讀豐子愷?
我把這個「死人尊嚴召喚外星讀者群」的故事加油添醋地講述給妻聽。她問:「你有沒有看過今天 Google search 的頁面?」
「有什麼好看?」
「看嘛,就是這個。」
正是「懷念豐老」!

2012年11月9日 星期五

不會和兄弟反目

區樂民看新聞有感慨,在《蘋果日報》以〈兄弟反目〉為題寫了一篇文章,慨嘆「兩兄弟有着共同的父母,遺傳基因接近,一起生活了那麼多年,如今竟為錢財反目,何必呢?」
有朋友測試他:「如果給你一百萬元,你會和哥哥反目嗎?」「不會?一千萬呢?」「不會?一億呢?」「十億呢?」
區樂民不為所動。朋友追問原因,他說:「我每天吃午餐,平均消費一百元,母親已批評我太奢華。一個正常人,要十億來幹甚麼?」
這個問題很有趣,它暗示每個人也「有一個價錢」,但區樂民就是不肯還價。
我讀了這個故事,沉吟不語。他見我沒有第一時間讚許他的堅持,即問:「你呢?換了是你,你會和兄弟反目嗎?」
我如實回答:「我也不會為十億元和兄弟反目,因為我的弟弟已經在報章白紙黑字表明了,他不跟我爭。」

2012年11月8日 星期四

死人有尊嚴嗎?

應邀在亞洲天主教醫生協會聯盟會議上講一個生命倫理題目。同場的講者是神父學者,他評述非宗教的「生命倫理學」(Secular Bioethics)對「人的尊嚴」(Human Dignity)的某些批判。
他先講,我後講。我一邊聽,一邊要在腦子內調整自己的演講重點和調子。
為何要臨場調整?我一向關注「生命倫理」,以為它是宗教人士在俗世的朋友,但原來當代美國自由主義和實用主義流行,令致不少生命倫理學者與教會不相為謀,某些觀點與基督信仰更是杆格衝突的。
幸而我並非時下流行的生命倫理學派信徒。我與神父不約而同地批評了當代倫理學家Prof. Ruth Macklin的觀點。Macklin提出:從實用主義觀點,「人的尊嚴」已經是一個「無用」的觀念!她認為,人對人的尊重必須是實質而具體的,尊重自主權、私隱等便已足夠。她質疑,「人的尊嚴」這概念太籠統!
Prof. Ruth Macklin是紐約Albert Einstein Medical College的醫學倫理學教授。她發表了一篇評論,指「人的尊嚴」是一個無用的觀念。尊重人的自主、私隱等具體權利便足夠了,無謂讓宗教觀點摻進理性的倫理學思考。
Macklin舉一個例子:當病人已死,醫學生用遺體來練習「插喉」(intubation),死者已無知覺,被「插喉」並無損失,難道要以「不可侵犯尊嚴」為理由阻止學習嗎?再者人死了就再無權利可言,「尊重死者的尊嚴」這個提法豈不是廢話嗎?
話可不可以這樣說?
她承認,若家人反對,是應尊重他們的感受;但若死者無家人,有什麼問題?
很多年前,我也試過在與實習醫生一同搶救病人無效之後,指導一下師弟,這樣出力,用這個角度,這樣「睇位」,可以減低插錯插傷的機會。沒有比即場指導學習更直接有效的了。這樣做,對不對呢?
回頭看,即使不是存心不敬,內心也應有少少不好意思吧?沒有想到,今時今日,西方的倫理學已冷靜理性到「有用便做、不必婆媽」的境界!
在台灣,慈濟大學有「大體老師」的敬禮儀式,醫學生列隊向運送來供解剖的屍體行尊師之禮。
這是世俗與宗教之別。或者也是西方與東方之別。
〈大夫小記〉 2008年12月7、8日,經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