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3日 星期五

一廂情願讀白皮書

國務院《一國兩制在港實踐》白皮書在香港特區激起千重浪,尤其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那一小段,恐怕的確是踩過了大多數港人可以「順受」的心理界線。
律政司司長夾在捍衛司法獨立與不可拂逆中央的兩大原則之間,唯有一再解說,白皮書無改變《基本法》的條文,亦無作任何附加要求。
白皮書無改變《基本法》的條文是事實,但是否沒有任何附加要求?它不是提醒法官及司法人員愛國愛港嗎?律政司司長解釋,《基本法》104條列明各級法官及司法人員,需在就職時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這其實已經是愛國愛港在法律上的體現。
如果法官在就職時宣誓擁護《基本法》就已經是履行了愛國愛港的要求,那白皮書現在是否質疑法官的就職宣誓不是真心的?又或者它的作者不知道特區有此法官就職宣誓的程序?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白皮書要求法官愛國愛黨, 這在基本法中雖然是不存在的, 但正如林鄭月娥所言, 愛國愛黨是不言而喻的, 而法官如何展示愛國愛黨? 法官在判案時優先考慮長官意志及政治因素, 此之謂也, 這也是不言而喻的.

匿名 提到...

" 愛 " 是抽象的感受 , 即係任你up , 浪費精力在這些字眼上推敲 , 不如思考下實際的權力與利益如何角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