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3日 星期日

豁免打針

在高院司法覆核案,高浩文法官主要關注的是醫衞局局長有沒有權力廢除免針紙。法官附帶的問題似乎有兩個:一是,當本港逾九成人口已打兩劑疫苗,2萬張涉案免針紙對公共衛生及醫療系統是否真的構成重大風險;法官也問及,這當中或有真的需要豁免的病人,一律不予承認會否影響他們。

政府的法律代表解釋,這些人士可諮詢公營醫療系統,若被確認不宜打針,仍可獲發免針紙的。不過,病人組織反映,現時醫生已經不大願意簽發免針紙。

西醫工會會長在電台估計,涉案免針紙之中,可能只有少於一成是真的有需要。讓我估計也會是差不多,不過我會補充說明,這是「估」多於「計」,因為根本沒有實證研究。而且,即使只有一、兩千病人受影響,也是值得關注。

衞生署今年初曾經收緊豁免指引,或者是因應兇猛的第5波疫情,要力推「疫苗護照」。當時有專科醫生指出,根據新的指引,「絕對的禁忌症(contraindications)是沒有的」,基本上沒有什麼情况不能接種疫苗,即使中風或心臟病發作,也可以等36個月然後接種。在指引中,最明確的可以豁免的醫學原因是「對兩款本港提供的新冠疫苗均有嚴重即時過敏反應(例如出現休克)」。這要休克兩次。

很少人留意,指引以公共衛生角度從嚴設限,與醫生平時在臨床上評估病人的邏輯並不一樣。臨床決定會集中考慮病人個人的風險和得益,還有意願。 

《明報》副刊明明如月」專欄,17/10/2022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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