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日 星期五

病背後的人

今天的詩借用了威廉‧奧斯勒(William Osler1849-1919)教導年輕醫生的名句:It is much more important to know what sort of a patient has a disease than what sort of a disease a patient has。我在《醫院筆記:時代與人》(香港三聯)一書寫過奧斯勒,他是兼具人文精神、精湛臨床醫術與教學熱忱的典範。

《當我病時》之二

當我病時,醫生在鍵盤輸入
我的故事只剩病史
動過什麼手術,見過哪些醫生
有沒有藥物敏感
我的病歷紀錄了掃描
以及顯微鏡才看得見的細胞病變

百年前一個醫師在病床邊
奧斯勒對年輕學生說
認識那個病背後的人
比認識人背後的病更為重要

當我病時,床邊來了一本書**
說我的國家也病,千秋不癒
這實在難以消受
我問奧斯勒
認識那個病背後的國家
是否比認識國家背後的病更為重要
他只微笑

書中說我的國家是無神論者國土
沒有神與人共憤,無最後審判
歷史是最終的書寫,筆墨青黑
青史事關重大
常讓君王和他的群臣留名
而飢餓者,列著隊等待沉冤平反
偶有餘墨糊口,青黑殘羹

歷史是這樣的醫生
掌管剖驗和診斷,紀錄
百世王朝
千秋漫漫,倘若
有人悄悄
收納顯微鏡看不見的信念
我問奧斯勒
醫生如何診,如何斷


**今屆書展在「閱讀共和國」攤位購得此書,王飛凌的《中華秩序》,八旗文化出版。
《蘋果日報》「醫醫詩詩」專欄,201982日。





2019年7月26日 星期五

在病床上

       這個城市在混亂當中,或者它正在蛻變,或者只是在掙扎成長,或者它走進危難。每天都有衝突、憤怒、暴力和譴責,和更多的憤怒。 同時,每天都有人真的病倒,求醫,或者入院。有些病情好轉,有些惡化。病倒的人當中,有些仍然關心時勢,頻頻在手機上閱讀城市的消息;更多病人太累了,無法跟隨世界轉動。

《當我病時》

當我病時,我的城市也病
我覺得我們常會一起病倒
這似乎不是巧合

當我病時,我的床只是病床
空間縮小到十步之內
如果起來,我怕搖搖欲墜
我得起床梳洗和吃藥
有一本書在我的枕邊
我沒有腦筋閱讀
這時心思飛散
只能看不動腦的電視
而電視高高掛在牆上

不能單靠專業人士幫助度過
我等待有人來訪
打氣,聆聽或者只是陪伴
當我病時,我並不無助
或失落,只是
要用更多氣力去做平常的事
證明自己並不無助

當城市病時,它等待有人來訪
打氣,聆聽或者只是陪伴
它不是無助或失落,只是
費更多氣力也做不好平常的事
它靠專業人士幫助

當城市病倒,哪兒是它的病床?
它的空間縮小了還是變得空曠?
它需要一次徹底的淋浴
吃藥和暴露
當它病時,病況都在電視裡
高高掛著,所有人在看

當我病時,城市也病
這該不是巧合但不確定
我在病,心思飛散
我可能糊塗

《蘋果日報》「醫醫詩詩」專欄,2019726日。





2019年7月20日 星期六

去書展揭揭這兩本書


書展來了,它年年都來,在今年的社會情況,它能如期舉行都讓書商鬆口氣吧?這就去逛逛吧。
在兩個出版社的攤位有我的新書,一本是我在中大生命倫理學中心與兩位青年學者一道製作的,我編,學者顏妙融、江萬琪採集資料和撰寫,前者從科技與社會角度,後者從倫理學著手。書名《生命倫理專題:人工生殖科技》。
我在這本書的摺頁簡介說:「當香港宣稱要擁抱創新科技,尤其是與生命有關的科技,生命倫理課題應該成為我們社會的基礎通識。在中文大學生命倫理學中心,我們構思製作生命倫理專題,為社會的生命倫理通識添磚加瓦,從人工生殖科技出發。」我們希望能一個一個專題做下去,這當然得看受眾反應,尤其是在中學和專上校園。
這書是花千樹出版社的朋友鼓勵之下孕育的。花千樹攤位在1A展廳C02。我以前在副刊寫專欄的文章結集,一直是由花千樹出版。前年的一本《當我用心寫:一個醫生的十年記》今年或者還可以買到。
第二本新書由香港三聯出版。書名《生命倫理的四季大廈》。明天(周日)10:30 – 12:00我會在攤位為讀者簽名。三聯的位置在1E展廳B04
書的前言說:「從五、六十年代開始,嶄新的生物醫學、生命科學的突破真是層出不窮。人怎樣出生、怎樣病、怎樣死,都在不斷被科學與新科技重塑。舉例說,從前你的至親臥病住進醫院,你就不會面對像今天這麼多而複雜的抉擇。」
我想,自己屬於二次大戰後嬰兒潮的其中一員,注定了在生命軌跡會碰上嶄新的生命倫理課題。
「在構想中,這應當是一本關於如何看待生命的書。我想好好說一些生命倫理的故事,不說教——讀者要思考多少,隨願而行就好。」
書名有「四季大廈」,這一方面是比喻:生命有如四季,倫理學是理性的建築物;另一方面也是少年記憶。中學時代我真的住「四季大廈」,房屋協會的公屋。四季大廈後來清拆了,我從房協網頁找到老照片放在書內的屝頁。與花千樹一樣,三聯的編輯與我多年合作,成為信任的伙伴。這之前還有其他著作經三聯出版,包括《醫院筆記:時代與人》(2016) 《有詩的時候》(2017)
原載 《信報》「醫三百」專欄,2019720日。





2019年7月19日 星期五

風暴 — 殘損與康復

周日清晨,讀到《眾新聞》盧曼思訪問方敏生,有本色。想起昔年她父親方心讓醫生一席話,和香港淪陷時期一首戴望舒的詩。千禧前後,方醫生給我們年輕一輩意見,關於建設新的復康醫學専科。

《在人稱完美的風暴

在一場人稱完美的風暴裡
有些文字不容易被風暴刮走
可以撿拾的文字,像白色大潮
送給長灘的珊瑚碎片

嬲 痛 青蛙跳出溫水
初心 蔑視 夾硬
making a statement

往中環天橋上有年輕人
皮膚紅 全個人在震
清洗 清場
再一次將年輕人的心和付出驅散

青年衝,中老年人
comfort zone
冷氣 包袱 助力 阻力
青年衝完
她想是時候
新的秩序建立
未來每個位置之戰

我想起一個詩人
八十年前在這兒坐牢
戰爭從不是完美風暴
他以一隻殘損的手掌
撫摸廣大的土地
大地有灰燼,血和泥
陰暗,蘇生
戀人的柔髪,嬰孩手中乳
不要像牲口一樣活
螻蟻一樣死,他說

如今在人稱完美的風暴裡
遍地有沒有開花?
風暴遺留幾多殘損的手掌?
上一個年代,有長者跟年輕的我們細說
復康不是治癒
是殘損的康復
如今,如今年代與長者俱遠


《蘋果日報》「醫醫詩詩」專欄,2019719日。




2019年7月16日 星期二

這兩本新書

今年書展我可以算是有兩本新書。昨天介紹的《生命倫理的四季大廈》(香港三聯) 是直接著作。今天貼出來的這一本是我在中大生命倫理學中心與兩位青年學者一道製作的,我編,學者顏妙融、江萬琪採集資料和撰寫。

《生命倫理專題:人工生殖科技》,花千樹出版。花千樹攤位在1A展廳C02。專題式的書是望著生命倫理教育而製作,這是第一個單元也,初試啼聲。普通讀者也很可一讀。


2019年7月15日 星期一

《生命倫理的四季大廈》本周日(21/7)上午10:30 – 12:00在書展


我的一本新書由香港三聯出版,書名《生命倫理的四季大廈》。本周日(21/7)上午10:30 – 12:00在書展攤位為讀者簽名。有空來會展見。三聯的位置在1E展廳B04



醫護專業與病人私隱

六月充滿動蕩和衝突,在緊張複雜的警民與醫療互動中,出現了一個問題:醫護人員有專業責任為病人保密,保護病人的福利,但是否同時需要與警方合作,甚至在某些情況底下違反為病人保密的原則? 這個問題並不是香港獨有的,也不是一個新問題。本文取材自英國兩篇相關文章,並因應香港的情況加以剪裁和說明。
尊重病人私隱,為病者保密,這是專業責任,比普通機構保護個人資料的最低法律要求更嚴肅,因為醫患關係不止是一般的服務合約關係,更有嚴肅的病人對醫護專業的信託。保密是維護醫生與病人之間信任的核心,如果病人對醫生能為他保密沒有信心,就會隱瞞病情,醫治就失去基礎。自古以來,醫生以希波克拉底誓言為醫德,近代《日內瓦宣言》進行了更新,無論新舊,都把保護病人私隱看得很重。醫務委員會和醫學會的倫理守則亦貫徹《日內瓦宣言》原則。
為病者保密的義務不是絕對的,但任何違反保密期望的決定為都必須視為例外,披露資料要遵循正確的原則。
在徵得病者同意的情況下披露資料當然沒有違反保密要求,前提是病人的同意必須是自願的,而且充分知情,包括知道披露資料的後果。有些情況下,獲取病人同意並不可能,例如在深切治療病房昏迷的病人,醫生可能要從病人利益出發,與家人商討病情作醫治決定,這是默許同意的推定。
依法律要求披露
其次是依法律要求而向他方提供資訊。這通常是警方。這是一個可能會令人困惑的範圍。臨床工作上醫護人員必須注意,警方並沒有要求披露病人資料的自動權力,也沒有要求提供醫療紀錄的自動權利。如屬必須,警方需要取得法院命令。但是,在警方進行調查時,醫護人員不得向警方故意提供不正確或誤導性的資料。
舉例而言,如果病者在交通事故發生被送進深切治療部,而一名警官要求醫護人員抽取血液樣本進行酒精測試以助法醫調查,醫護首先要知道這是否法例要求,因為樣本必須是合法的,否則法院不能使用其化驗結果。這些程序應該由書面提出請求,並經確認其為合理。
較少爭議的例子是防止恐怖主義,英國2006年《恐怖主義法》要求專業人員向警方通報任何可能有助於防止恐怖主義行為的資訊,或協助逮捕或起訴恐怖分子。這與當前香港的情景無關,沒有人認為在示威衝突中受傷(即使是橡膠子彈所傷) ,就等如恐怖分子。
如果在醫療過程當中,病人承認犯了嚴重罪行,醫護人員要不要主動報警?這是有些灰色的地帶,因為何謂嚴重罪行並沒有一個完整的名單。英國的醫務委員會(GMC) 在其指引中未有對嚴重犯罪作出定義,但引用了國民保健系統(NHS) 的《保密業務守則》中給出的例子,包括謀殺、過失殺人、強姦、綁架和虐待兒童致造成重大傷害。
披露必須慎重
GMC 提醒,醫生必須平衡披露對病者的影響,以及不披露的話可能對公眾造成的危害。涉及槍支或持刀犯罪的罪行,與例如違例泊車的罪行當然是不同的。如果病人透露在計劃犯罪,而這罪行有具體的對象,在美國,醫生有義務去警告可識別的受害者,即使這有違病人保密的原則。在英國,醫生可能需要更多的證據去確定其他人有沒有面臨受傷害的風險。總的說來,只要醫生行為合理,沒有漠視對其他人的風險,並且平衡了對病人的責任和社會的責任,他不太可能因為披露與否的決定而被控告疏忽。
最後一個重要的公共利益範圍是公共衛生,特別在疫症流行的情況。香港和英國一樣,有公共衛生(疾病控制)法例,要求醫生被通過強制呈報特定傳染病或與工業有關的疾病來提供流行病學資訊。2003SARS是香港的集體記憶,當時醫管局、衛生署必須依靠警方協助追蹤病人與接觸者,進行隔離。那是一個醫護人員與警方互相合作的戰役,與今天雙方處於互相提防甚至對立局面,是完全不一樣的情境脈絡。社會躁動竟然令一些前線人員沉不住氣。在此時節,更有必要回到穩固的專業倫理原則,慎重應對。
在香港近日的情境,考慮到以上的原則,或者可以提出以下幾點判斷:
-         警方有權逮捕被合理懷疑干犯嚴重罪行的人,警方也有權在醫院進行逮捕,但是否適宜在動蕩和大規模衝突的局勢中立即去醫院進行逮捕?這並不是一個原則性的道德或法律問題,而是涉及更複雜的、是否明智(prudent) 的判斷;
-         醫生和護士並沒有義務協助警方去尋找或識別示威抗議中受傷來求醫的人士,更不應協助作出逮捕,除非有法院命令;
-         如果有醫院行政人員或前線專業人員主動向警方作通報,讓警方拘捕在示威中受傷的人士,這一定是違反專業的,除非是有明確的資訊,判斷若不通報,這些人士對公眾會有嚴重而具體的危害。

參考:
K Blightman, SE Griffiths. Patient confidentiality: when can a breach be justified? Continuing Education in Anaesthesia Critical Care & Pain, Volume 14, Issue 2, April 2014.
C Wills. Confidentiality: When can GPs disclose information to the police? GPonline, 18 April 2017.

原載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20197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