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安樂死:動口與動手

(續昨) 那一年,讀畢斌仔的《我要安樂死》,我在專欄寫感想,第二、三兩篇是思考「安樂死」。一篇問這個難題能否辯箇明白?另一篇問,如果合法化,自己動得了手動不了手。
安樂死能辯論嗎?                       
斌仔呼籲安樂死合法化。在《我要安樂死》末章,他逐一駁斥知名人士對他的鼓勵安慰說話,包括來港訪問、與他同樣是四肢癱瘓的天體物理學家霍金。這本書有些章節思路嚴謹,有些則率性得很,任由意識隨意流動,但整體上卻是一以貫之。
你不容易徹底駁倒他。首先是,他不接受從宗教立場反對安樂死的論點;他更有這樣的一種優勢:自己癱瘓臥床十三年的掙扎。
即使在今天,經過悉心的康復療程,他已經能用電腦著作、由義工陪同返中學母校演講、去迪士尼「玩」,他依然根據自己傷病的實在感受,堅持這樣的主張:即使這一刻我並不想死,我應當擁有合法的安樂死的權利,因為說不定有一天我真的有此需要。
我對生命倫理道德問題有興趣,對於安樂死的爭議,正反論點我都搜集了好一些。然而,面對一個有存在實感的病者,你未必想純粹在理性層面辯論。我也沒有特定的宗教立場。安樂死不是愈辯愈明的那種課題,但思考和對話好過自己一個人堅執一種想法。
無論如何,我知道,即使安樂死真的來得及合法化,我也不會為斌仔施行安樂死。
抽刀斷水?                         
如果有一天安樂死真的合法化,我會不會為某些病人施行安樂死?我雖有宗教感覺,但無既定的宗教信仰,這個問題並不容易自問自答。
是在讀了《我要安樂死》一書第1315章後,我忽然想,我一定下不了手。
《我要安樂死》書中呈現了兩個「斌仔」,一個向董建華、立法會、媒體陳情,追問何以不能給他合法的安樂死的自決權,這一個「斌仔」有悲哀也有智計,有時甚至迎合「勵志」的傳媒節目,在「模棱兩可」的互動中保持知名度作為爭取安樂死的動力;另一個「斌仔」會被張學友感動,會在母校聖言中學的禮堂上感慨萬端,會在萬人簇擁的熱鬧節目之後感到失落,會自責虛榮心作祟,會幽默挖苦某些同情者(「大家都必定用口號式的四字詞彙為我打氣,不是『努力加油』便是『永不放棄』」)。
今天斌仔積極出書,明天他可能覺得夠了,enough is enough;後天他又或者會遇上另一些觸動的人和事……。他身體不能動彈,心靈和生命卻不止息地流動。兩個斌仔,實實在在地交替著呈現。當醫生抽刀斷水,為他施行安樂死,逝者已逝之後,醫生永遠要面對心中深處那一點疑惑:自己曾否錯誤送走了另一個「斌仔」?
他永遠得不到答案。
〈大夫小記〉 2007521-22日,經修訂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兩個斌仔其實是兩位一體, 他會理智地整體衡量安樂死的得失, 決定是否離開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