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 星期二

黑猩猩有人權嗎?


中國研究人員成功克隆的兩隻長尾獼猴,精靈可愛,取名為「中中」和「華華」。與使用複製技術保育瀕危物種不同,複製獼猴的目的是用來製造基因相同的有病猴子,供醫學實驗研究。小猴越是可愛,取名越是親切,對比起牠們與複製的同類的命運就越見不協調。
不少國家在認真考慮是否停止使用猿猴於科學研究,尤其是會對猿猴造成痛苦的研究。
在物種分類,靈長目有人猿和非人猿兩類。人猿類中,黑猩猩的基因和行為非常像人類,被視為人類近親。像電影《泰山》裡面的矮黑猩猩「芝達」,智力可能相當於五歲的人類小孩。
美國仍然准許用黑猩猩做科學研究,但受到固執的挑戰。一宗官司令紐約州立石溪大學(SUNY Stony Brook)的研究人員吃盡苦頭。
201312月,一個名為「非人類權利計畫」(the Nonhuman Rights ProjectNhRP) 的組織代表四隻私人擁有的黑猩猩(包括HerculesLeo) 向紐約最高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宣佈四隻黑猩猩為擁有一定法律權利的「法人」(legal persons) ,而非僅僅是任人處置的財產(property)
如果黑猩猩能擁有「法人」的權利,那麼就能套上普通法的「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牠們不再是普通財產,更不能被無故囚禁。

全文載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20183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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