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社會,當它的政府決定清洗意識形態,而且深信矯枉毋妨過正,首先被犧牲的一定是公平和包容。這個感想源於讀到一段評論,回顧特朗普上場後頭一百天全面清洗DEI(多樣性、公平和包容性(或譯「共融」))的「政績」。
「政績」加上引號,暗示了我自己有保留,但是客觀而言,那的確是很不小的政治成績,把民主黨和左翼長期建立的社會文化砸爛,教育機構與職場被大風吹得七零八落。
DEI受壓傾頹後,我才想起自己對它的來源不甚了了。昔年去布朗大學讀書,對政治不但無知而且無感,頭兩年在校園唯一學識的政治名詞是 「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在大學範圍,這是通過種族配額或加分制度,增加少數族裔入學率。我理解為專門扶助非洲裔美國黑人學生,因為雖然華人學生也是少數族裔,但都是以優秀成績進來,我便以為與「平權」無關。
校園是個自由自在而且單純的地方,那些年完全不覺有種族歧視,但也沒有什麼參與,除了香港同學會。
現今的DEI綱領和政策,似乎是千禧年前後的發展,「包容性」概念擴展至性別認同、殘障人士等更廣泛群體。這個「包容性」 是inclusion,我關心的「包容」一直是tolerance。同是尊重多元,但也有微妙而賣在的分別。「公平」在DEI是equity,主要是平權;我關心的「公平」偏重fairness,也有分別。在香港,我的盼望是:即使必須政治清洗,也不要丟棄公平和包容。
《明報》副刊「明明如月」專欄,27/7/2025刊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