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3日 星期日

新冠還要自我隔離嗎?

這個題目自問自答對我應該沒有難度,雖然久未行醫,但對COVID-19的傳染知識還是足夠的。不過上月底感染,發覺自我隔離的準則原來是言人人殊的。

這只是我的第二次感染,上次是在新冠抗疫宣告結束之後的2023年。兩次有些相似,都是在外遊歐洲回來約一周後起病,計算潛伏期應該不是在旅途感染,反而是回港後生理時差未調整好,睡眠不足,或者免疫系統也在紊亂中。

第一次病徵較重,今次大致上是一場重感冒,只發燒兩天,喉嚨痛和咳嗽也不算太嚴重,倒是十分嗜睡。可能根本上是追回之前時差引致的欠睡。

在老人科工作的前同事說,56月間院舍有不少爆發,那麼我的感染可能是社區爆發的餘波。今回我遇到的小問題是,怎樣自我隔離才適合。現在新冠已經不是社會的關注點,自我隔離卻是一個很有「社會性」的問題。隔離多久,視乎你有多擔心傳染他人,其他人又有多擔心被你傳染。這兩者都不是很容易準確界定的。

不巧發病的日子是在我們倫理學中心一個重要的研討會的前幾天,這就更不易畫界,因為特別不想自己成為海外來賓感染新冠的源頭,又很不想臨時改用Zoom參與。

最後是採用了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的建議:新冠肺炎患者在症狀開始或檢測呈陽性之日起至少隔離5天。研討會剛好是我發病的第6天。今年CDC被特朗普政府整治,權威受損,我覺得暫時還是可信。 

《明報》副刊明明如月」專欄,22/7/2025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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