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正常常尊重自主
在新一年祝願讀者身體健康,精神爽利。也祝願香港…什麼好呢?祝願她正正常常吧。過去幾年不正常。
不正常的其中一個現象,是「自主」(autonomy)
這個名詞變成有危險意味的概念了。要「自主」就要求「自決」(self-determination),進一步就是「獨立」,在一國底下,怎不是危險概念?
恰逢這一年兼職在大學講醫療倫理的課,開宗明義就是講尊重自主(respect
for autonomy) 的必要。這形成輕微的精神分裂:在課堂上,「尊重自主」是非常基本的倫理原則;在特區社會上,高談「自主」有可能漸漸變成一種禁忌。
醫療是醫療,政治歸政治,何必混為一談?但這兩者並非互不相干。底下有些矛盾難題是相通的:家庭
vs. 個體。
在醫療文化,家庭對個體的影響力甚大。在沒有自主能力的病人,例如中後期的痴呆病患者,醫生必須與家人詳談,作出符合病人利益的決定;即使病人認知能力無礙,家人出於關切也會主導醫療方案的討論,有時過份地主導。病人亦可能為了其他家人的幸福,作出不利於自身利益的決定,譬如放棄較昂貴的治療。家庭與個體相依相存,但之間常有矛盾紛爭。
在中國政治文化,國與民不是「社會契約」概念;「國」與「家」是混合體。和諧時,大家一家人有商有量;有矛盾紛爭時,「家長」便要出來「話事」。「家庭
vs. 個體」是錯誤列式;「家庭
> 個體」才是正式。
正正常常尊重自主,可以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前提是小心聆聽靜心思考。
原載 《信報》「醫三百」專欄,2017年1月7日,經修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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