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想想一國兩制


先父在辛亥革命那年的中秋出世。查看萬年曆,那年中秋在十月六日,四天後就是武昌起義了。小時我從深水埗石硤尾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海知道雙十節,長大後我讀了一些武昌起義和辛亥革命的歷史。今年雙十,台灣總統在慶祝演說中提到,「距離我們不遠的香港,因為『一國兩制』的失敗,正處於失序邊緣」。特區政府不能認同「一國兩制」已經失敗,但會同意香港不止在失序邊緣,它早已深陷失序之中。
想著辛亥革命,再想想「一國兩制」,我忽然體會到當初這個構思多麼不容易。到後來它成為順口溜,因應政治需要隨心所欲被演繹,危機已經醞釀,因為恐共心態再起。無論今天香港的惡鬥有無外部勢力作祟,近因要從2015年前的香港政策轉變追尋。

《因為無人記得》


因為無人記得讓世界停在原地
而街頭的牆滿貼文明與不文明的主張
它就那樣從街道當中裂開
撕裂不是一張白紙被撕裂
啄裂如蛋殻有生命掙扎誕生
爆裂像火中無人取出的栗子
嚙裂像曠野土狼群集晉餐

撕裂不是異象
異象是人領著人
敲打自己的世界
破土奔投
正經的主義名叫人心回歸
離經的主意名叫光復革命

曾經有人許諾
幽微名為兩制
人們唯唯於秩序
諾諾而行,不知
秩是時間,序在空間

不變曾是時空中的遠矚
不是鬥爭或革命
而後來,等不及
五十年覆掌為雨
從一個美麗致命的年份
螺旋而下
我們都成了後話


《蘋果日報》「醫醫詩詩」專欄,20191025日。


圖片來源:Flickr.com

2019年10月19日 星期六

歷史鏡子?


「醫三百」專欄是從2015年春天開始的,至今寫了百餘篇。上月底我向編輯部請辭了,這一篇和兩星期後的下一篇是告別作。
緣由與數月來香港的劇烈動蕩扯得上一點關係。常看本欄的讀者或會留意,有時我會在「醫三百」專欄插入文革的故事,例如林昭的妹妹。多年來我常在構思以文化大革命為素材,開展一個寫作計劃,收集的材料壓著未動。月來香港局面每況愈下,不少人隨意地說「文革來了」,我看並不像,但也不能說今昔沒有可比之處。眼看年輕一代不知中國現代歷史和政治的凶險,我覺得心焦,這便有些心急動手試寫。香港一步步走向劫難,活生生的一代人在犧牲,我對於怎樣下筆也有了一些新的想法。我決定停掉手上一些工作,包括這個專欄,釋放一些精力書寫。
過去數年我寫了三本書:《醫院筆記:時代與人》 、《有詩的時候》 和《生命倫理的四季大廈》,題材各異,但有一點相通,就是透過一些人和故事折射時代。這有時是讓自己穿越時空,向歷史中的人和事致意。
歷史是現在與過去的不斷對話,這是英國歷史學家Edward Hallett Carr1892-1982)的名言。他針對的是當代一種流行的、簡單化的想法,以為(歷史) 事實自會說明一切。客觀真實的歷史並不是那麼容易獲得的。
中國人愛說「以史為鑑」,假設歷史是可信的,且可以作為鏡子,「前事不忘」不就是「後事之師」嗎?當文化大革命在1976年戲劇性地落幕,倖存的知識分子就迫切呼籲:要從文革的歷史汲取教訓,以免悲劇重演。例如廖沫沙就說過,「歷史是一面鏡子,也是一本深刻的教科書。」
我當然也有「以史為鑑」的寄望,但如果歷史作為鏡子真有那麼大的效用,為何悲慘的歷史錯誤會重複出現呢?《漢書》作者班固說:「後之視今,猶今之視昔。」今天的人並沒有多大的以史為鑑的能力,看香港的走向便知。歷史錯誤常會重複,因為人性弱點與文化積習都很難改變。更糟的是,官方歷史由當權者主導,為政治服務,不是一塊老實的鏡子。
我的寫作計劃不是要研究文革歷史,只是生命中常對文革有感,不寫不安樂。這次寫作未找出版社,有興趣的出版界朋友可以電郵聯絡:auderrick@yahoo.com

 《信報》「醫三百」專欄,20191019日。




2019年10月18日 星期五

失智能


我已經屬於長者組別,最近去換了智能身份證。 上水的換領中心有十分樂於協助長者的人員。我的眼鏡非常反光,很麻煩, 攝影師是個細心的大叔,調整又調整像為我拍結婚照。 多年來我們習慣了香港公務員隊伍的文明服務,視為理所當然。十天後我去領取新的身份證。就在這十天裡,政府動用殖民地留下的緊急狀態法例頒布「禁蒙面法」。從地鐵站步行到智能身份證換領證更新中心,滿街滿眼是憤怒的塗鴉。
合法集會也禁蒙面是不明智的,它會把激進的示威者推向零散但更危險的「孤狼」行徑。延伸禁令到中小學裡面也不合邏輯。官員說這是透過阻嚇作用保護學生,然而在數天內,在沒有任何寬限期的情況下,警方已四處逮捕多名抗拒法令的中學生。新的法網看來是對付學生多於愛護。官員又解說,警隊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大家要體諒支持。那麼禁蒙面法就是為警方擴充權力。政府創造新的禁忌,因為這是非常時期。非常時期是否要放棄智能,不宜思考?

《安全嗎》

你說安全嗎?
戴上口罩
吊著腳尖
依於不安
走過佈滿警察的地方

吊著膽,踮起腳跟
努力抹掉2003
那一年我們學會
為他人設想
不適的時候戴一片口罩

2019口罩有醫生處方
證明實際需要
註明使用期限
最好準備合理辯解
你要遠離街上的麻煩
萬一被警員認定是可疑的人
怎麼辦?

在迫切需要警察的城市
官員團結一致
惟剩止暴制亂
惟有迫切學習
抹掉SARS的記憶

《蘋果日報》「醫醫詩詩」專欄,20191018日。

2003SARS疫潮下的地鐵乘客
圖片來源:https://concernedyapcitizens.wordpress.com



2019年10月14日 星期一

青少年能有多自主?

青少年在作出關於自己的重要決定時,能有多大的自主權?對上一次我較為仔細地看這個問題是在兩年多前,當時香港社會在辯論應否放寬法例規定,以容許一名不滿18歲的少女捐贈活體器官給不幸急性肝衰竭的母親。當日社會的主流情緒傾向於同情,認為應該酌情容許例外。那還不止是一種情緒,人們是判斷少女心智成熟有如成人。數字上的年齡是死的,青少年的心智成熟可能因人而異。兩年之後的今天,香港處於凶猛的政治對抗之中,好像給送到另一個宇宙時空。今天來問同一問題:「青少年能有多自主?」情境完全不同了。
香港有保護兒童包括少年的傳統。保護兒童的法例反映了這一點,例如針對青少性行為有最低的合法年齡的規定,與16歲以下的兒童性交是刑事罪行,不可以解釋說這個15歲的少年特別成熟,有能力自主同意。
香港沒有統一的法定年齡。同意性行為的最低年齡為16歲,成人身份證在18歲時發放,但未經父母同意的合法結婚年齡為21歲。
法定年齡不一
法定年齡不一未必是不合理。青少年的自主能力不宜抽空地看,要考慮所作的決定有多複雜和有多大影響。年輕人年滿18歲就可以投票,但21歲或以上才能競選議會席位。邏輯很可能就是,議政是關係重大的,有較高的年齡要求不算不合理。當然也還可以爭論,為何訂在21歲?
有些法定年齡的差異不大合乎邏輯。例如青少年16歲可以同意性行為,但購買香煙和酒精的年齡為18歲。難道買香煙比性行為更嚴重?
更矛盾的年齡界線還有:法例容許年滿15歲從事全職工作,年滿13歲就可以兼職工作,但是少年卻不准「獨留在家」,否則父母可能被控疏忽照顧。邏輯在哪裡?難道在家比出外工作更危險?抑或是少年根本不適宜獨處?
在醫療方面,對青少年的自主也有規定,層次較多,但最少在邏輯上有一致性。一般來說,香港以18歲分界,但不是絕對界線。醫務委員會《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守則》)這樣規定:十八歲以下兒童給予的同意屬無效,除非該名兒童能明白所建議治療的性質和影響。如該名兒童未能明白所建議治療的性質和影響,必須取得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同意。」(2.12.1) 這是先劃定一條界線,在界線之下再予例外處理的空間。
英國早在1969年的家庭法案改革把未成年人士自己做醫療決定(例如簽署手術同意書)的界線從18歲放寬至16歲。香港並沒有跟隨。為什麼?我看香港社會仍有相當程度的傳統中國文化觀念,認為孩子普遍是不成熟的,需要依靠父母出主意。父母作為家長常在監察孩子,不大願意他們學習自主,怕孩子離開自己的監察範圍很容易「學壞」。
這反映在大人稱呼青少年的用語上。青少年不是青少年而常是「小朋友」,廣東話更會叫他們做「細佬哥」或「細蚊仔」。最近我見有大學校長與大學生對話時,全程稱呼他們為「同學仔」,而學生們似乎習以為常,起碼是不以為忤。
界線以下空間
當年社會爭論,那位少女只差幾個月就滿18歲,為何也不能簽署手術同意書?捐出活肝是一項手術,上述的醫務委員會《守則》豈不是寫明了,十八歲以下兒童如果能明白醫療步驟的影響,又得到父母同意,就可以同意進行手術嗎?純在法律角度考慮,這是因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是成文法(statutory law) ,當中對18歲的規定是絕對的,不像一般治療的手術那樣有18歲以下的例外和空間。在道理上,活體捐贈器官肝手術並不是一種治療,手術對捐贈者有健康風險(而且不低) 但沒有健康上的得益。
香港醫務委員會《守則》對18歲以下青少年的醫療同意自主權利留有餘地,應是參照了英國一個稱為「吉利克能力」(Gillick competence)的法庭判案概念。在1985Gillick v West Norfolk AHA一案,斯卡曼大法官(Lord Justice Balcombe)在判詞提出:「(雖然法例規定自主決定接受醫治的年齡為16) 16歲以下的孩童()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接受醫治,只要該名孩童有足夠的智慧,能夠並已經充分了解即將在他身上進行的醫療行為。」香港的年齡界線是18而非16歲,但邏輯和道理相同:在界線以下也需要個別考慮。因此,在香港的醫療實務中,1618歲之間的青少年遇上重要的接受醫治的決定時,醫生會徵詢他們的意願,而非由父母決定。

近日筆者在想,那些每到週末走在街頭抗爭的青少年看來很有主意,完全不是大人心目中的「小朋友」樣子,這難免令大人疑惑失措:政治險惡,青少年能有多自主?他們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他們真的充份理解被逮捕和被投入監獄或少年教導所是什麼樣的後果嗎?這不是容易回答的問題,因為答案其實牽涉實證(而非個人意見) 。無論如何,我覺得評論者都不宜過多地將運動浪漫化,因為事情越複雜,情境越凶險,所作的決定影響越深,對青少年自主的心智要求也越高。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20191014



2019年10月11日 星期五

想起劉霞


有人說,香港人的反修例爭自由之戰感動世界,應獲提名諾貝爾和平獎,我感到不對勁。最激烈的階段才剛剛開始,政府動用緊急法,嚴厲的鎮壓尚在後頭。我想起劉曉波和劉霞。劉曉波在牢中獲頒諾貝爾獎,病死,劉霞活下來,放逐。今年4月,布拉格樹立了劉曉波像。7月,我讀到消息說,劉霞希望可以兩年後回國探望心愛的弟弟。她在是非扭曲的世界裡受難,寫出動人的詩。我覺得香港人的執著劉曉波的執著相連的,而香港的劫難將會連結上劉霞的劫難。我借了劉霞一些詩句造另一首,觸摸此時此刻的香港。

2019年香港讀劉霞詩》

陽光太刺眼
我對自己說
這不是個好天氣
我再也受不了這種時代了
可能此時正有神話誕生
我無法看到它

你像戰地的樹挺著硝煙
累也要站著
苦澀的果實在一本厚書裡睡眠
我說一本書要砍多少棵樹
多少棵樹活一輩子才成為木材?
一本厚書記載多少憤怒和悲哀

然而你的目光中沒有書裡的
憂鬱憤怒悲哀仇恨絕望
你說要記住,我們
被剝奪的陽光
必須好好守護這些
薄而易碎的東西
一如我們的生活

無數隻腳踏着樓梯
整座樓搖搖欲墜
二十年前二十年後也有槍聲
槍聲決定了許多個生命
你將被監禁在封閉的房間裡
聲音在外面擴散
到達耶路撒冷的那面哭墻

夢中到達的地方
一定危機重重
它離我們很近
就是在鳥的尖叫聲中
也能聽到它的呼吸

《蘋果日報》「醫醫詩詩」專欄,20191011日。

圖片來源:NewCenturyNet



2019年10月5日 星期六

醫生、醫療、公共、香港

昨天應邀為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作一個簡短的演講。自從來了中文大學做生命倫理方面的工作,就少了與醫院同行聚會,因此這對於我是有些特別的場合。講題自選,談醫學倫理應是自然不過的,只是這幾個月香港狂烈動蕩衝突,如果作一番乾淨漂亮的道德倫理講話,未免有些格格不入。這場合非政治性,故此也不適合談論時局,其實自己也不大有心情談政治觀點,這便有點矛盾。
我的習慣是,遇上可能有點複雜的情境時,盡量隨心而行。結果決定分享一些近月來對醫護專業和醫療的所思所想。準備好內容後,又發生學生示威者在國慶日激烈衝突中被槍傷的事件,公共醫療醫生協會當晚即發表譴責聲明。這是熱鍋中的香港。
這兒不打算複製演講內容,反而是要記述一下,在準備演講時,偶然從協會的名字遐想到另一些東西。協會是「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分成四段就是四點:香港、公共、醫療,醫生。我遐想的次序是從尾開始的,就如本文標題。
「醫生」,醫生代表了什麼?他們的專業職責是什麼?怎樣才算是專業?要想一想內外有什麼會侵蝕我們的專業。專業不是一種先天的遺傳因子,它不是永久銘刻在碑石上的字。這是需要氣力維護保存的東西。一旦失去警惕和紀律,專業精神很容易蒸發。
「醫療」:我們的醫療服務一直是繃緊的,在正常日子也承受著極限壓力。前線醫護人員容易身心倦怠(burn-out) ,這是世界性的現象。從以前醫管局的工作我知道在香港這也是真實問題,在非常時期尤其要注意。團隊的合作能減少burn-out,派別間互不信任會加劇疲勞。
「公共」:在現代社會中這具有特殊意義,並非泛泛的和諧團結。維護公共利益並不是為淡化尊重個人權利的重要性。相反,關注公共利益是為保障個人的福祉。
「香港」,香港怎麼了?深層矛盾是其來有自的,非常真實。一旦和諧穩定的表象被撕破,任何美好的政治口號也像謊言。一個誠實的香港需要勇氣才可以誕生。

此刻我覺得所有重要的事情都鑲嵌在協會的名字裡。


原載 《信報》「醫三百」專欄,20191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