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2日 星期六

藥神、藥厰、藥物名冊

《我不是藥神》去年在內地大熱,28億元票房佳績還是餘事,同時贏得社會普羅大眾共鳴和政府的回應才是厲害,總理李克強都就隨而發聲表態,要求抗癌藥盡快減價。劇本取材於真實故事,年代定在2002年,但底層人民面對天價抗癌藥的慘況,在今天還是現實。來到2019年元旦假期我才進戲院看了,很喜歡那些底層境況的描寫:病人病房逼真,更逼真的是那些外地來上海傾囊求醫,住在最破落衰頹的小巷劏房。
補讀了孟祥蓮在HK01發表的〈高藥價背後的黑幕 令人遺憾的電影結局〉評論文章,才知道電影的人物原型是一名叫陸勇的慢性血癌患者。他吃了兩年抗癌藥格列衛(Gleevec),用了56.4萬元。不堪重負之下找到了去印度買仿製藥的途徑,自救之餘將這藥效可靠、價格便宜的仿製品介紹給病友,知名而登上主流媒體,被稱為「藥俠」。陸勇也因此被捕,但檢控方最終不予起訴。
在電影裡這個角色是配角,主角編造了一個賣走私貨印度神油的混混,走投無路之下,與這個問到門路買的慢性血癌患者合作,去印度買仿製藥走私販賣。這些底層人物有義氣,而且生猛有趣。我與孟祥蓮一樣,不喜歡電影的結局,未至於遺憾但覺得斧鑿氣味重,予人刻意地向官方賣好的感覺。
一個從事電影工作的朋友與我談起這齣電影,問我一個問題:病人的天價藥悲歌在港、台和內地同樣有,為什麼內地和台灣的政府能動手向國際大藥厰壓價,有些藥大幅減價七成,而香港不這樣做?
我第一反應是香港以自由市場經濟為衣食父母,政府不能這樣插手的,怕會破壞營商環境。
再想一下,醫療制度也不同。台灣和內地都有保制度,在醫保範圍內談判,藥厰肯減價是換取進入醫保藥物名冊的新覆蓋範圍,「以價換量」,等如薄利多銷來增加總盈利。香港沒有這一度板斧。醫管局常規藥和撒瑪利亞基金資助計劃也有藥物名冊,但是不能用作談判工具。這樣做的話,病人組織、議員、媒體、公眾都會群起而攻之吧?況且香港市場小,牙力有限。

原載 《信報》「醫三百」專欄,2019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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