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0日 星期一

專業倫理的擴充


在上周舉行的醫院管理局周年大會有一個環節以專業倫理為主題。 我應邀講一個與專業倫理有關的自選題目。我選擇分享最近常在思考的一個範圍:醫學專業是否來到一個時代,需要我們較為寬廣地檢視它的傳統關注範圍,以至反思傳統的專業視野。這些思考,半是緣於觀察近年醫學界如何在一些新聞事件和公共議題上常常處於自辯的位置,不但看來侷促被動,有些意氣反應更顯得defensive。我的看法是十分初步的,其中含有生命倫理學的角度。
在來到現在的中文大學崗位之前,我也有應邀在兩間大學的碩士課程作客座教學,範圍是醫學倫理和醫療倫理。在開講時我常會借機會淺談一下專業倫理與生命倫理學之間的異同。 專業倫理主要關注具體的醫患關係,它的背景是行醫與醫務(medical practice) 專業倫理使用專業行為守則,以此規範在醫務中的恰當行為、標準和操守。 這些行為守則並非全與醫生和病人的關係有關, 有些旨在規範醫生應當如何對待他的專業同行,以至及如何管理行醫的業務方面 (例如醫療廣告、告示牌) 等。
在醫患關係上,專業 規範的焦點是保障病人私隱、知情同意、尊重病人自主, 避免利益衝突,以及維持專業標準。 這當中有一些題目是與生命倫理學共通的, 例如尊重病人的自主權。此外也有其他共同的倫理原則,包括照顧病人的利益、 避免造成傷害,以及公平對待病者。
不斷變化的倫理
傳統上,專業道德是建立在一套穩定的標準和守則的基礎上面。專業道德主要是以既定的價值觀為基礎,明確地界定自己關注的邊界或範圍,並且依靠專業的機構和委員會來體現這些價值觀。相對而言,生命倫理學卻是一個恆常在不斷變化和詰問的領域。它歡迎新的關注, 對新的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倫理原則是可以爭辯的,事實上也屢受挑戰。 在它的發展歷史, 生命倫理學總是避免受單一學科或個別專業所支配。遇有複雜課題,往往會考慮到廣泛的倫理和社會影響。在辯論中,法律和社會科學的觀點會被吸納,對持分者的界定也往往從寬, 因此參與者是擴闊到臨床醫生和病人之外。
在現今社會,專業行為守則的條文有時會在法院受到挑戰,無論在本地或外國都有例子。 規管倫理行為的機構加入非專業成員是趨勢,不僅在醫務委員會, 臨床倫理委員會和研究倫理委員會早已是如此。
因為專業倫理重視穩固的傳統,當受到挑戰時,幾乎無例外地,專業的回應總是盡可能保持穩定和不變。在醫學專業內,改革的聲音總是落在下風 。因此,在公眾看來, 專業的改變好像總是勉強而行的, 有時甚至像是不情願改進。
在歷史上,隨著時間的推移, 專業倫理也會發生變化, 儘管可能變化緩慢。 醫學專業尊崇的Hippocratic Oath來到今天,只有一半內容仍與現代相干,而其中只有幾條倫理原則仍然有效。 現代社會不斷變化,專業堅守的條文便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挑戰。
筆者認同專業道德不可以朝令夕改追求時髦,但有關專業倫理的討論不能封閉。醫學界承受住壓力不肯隨風搖擺,本是值得欽佩的也是重要的,因為有所堅持的專業倫理也是穩定公民社會的石柱。 然而, 對某些課題上,自限於既有的框框和視野難免讓人懷疑。在醫管局周年大會的發言中我列舉了一些例子來說明。
擴充專業的視野
其一是,體現在行為守則中的專業倫理有沒有忽略了,在日趨緊張複雜的醫療制度中,醫患關係正在發生重要的變化?專業標準能否孤立於醫療工作的環境,來判斷醫療失誤的責任? 當然, 在紀律行動,處分的輕重有時會考慮到失當行為的背景因素,從而緩減處分, 但事實上,專業紀律的審查不會預先擴大範圍去研究在惡劣的工作環境中專業標準能否經常切實執行。
放眼世界,醫療服務質素及安全已成為專門的學問領域,醫療失誤有系統性因素也有人為因素, 如何剖析兩者關係的知識正在不斷積累。不去理會這些知識,一味堅持界定醫療失誤為個人操守問題,是否能公平地反映現實和恰當地問責?
第二是,新技術快速泛濫,在醫療服務和一般消費者服務之間造成了灰色地帶。 去年底內地的賀建奎的基因編輯嬰兒事件就是一個例子。 他根本不是醫生, 然而當 CRISPR 基因編輯技術變得如此容易應用 (有新聞報導稱,他使用的 CCR5 基因編輯試劑是從美國郵購的) 科技人挾著創新產業的能量就能滲透到醫療系統。香港也曾發生嚴重的 DR 美容事件,年輕醫生受雇牟利的非醫療公司,注射不安全的生物技術免疫製品,導致死亡而被和刑事檢控。近年基因組檢測服務直接向消費者推銷惹起一些關注。 傳統專業倫理似乎未有應對新技術泛濫的準備。
在演講中我還提了其他例子,基本訊息很簡單:醫學倫理已不再是醫學專業自己的家事,現行規則不足以處理新問題。醫學界需要擴充倫理的視野,更積極主動地引領的社會應對倫理問題。說到底, 專業與公眾之間並不真正存在任何圍牆。
原載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2019520日,經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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