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1日 星期一

染疫長者的治療取捨

全球新冠狀病毒病案例已超過二千三百萬,死亡人數逾80萬。各國的個案死亡率(case-fatality rate)差別很大,從1%15%不等。 這取決於一些本地因素,特別是患者中高齡和體弱長者的比例、COVID-19核酸檢測是否廣泛應用於輕度癥狀病例的篩查和診斷,以及醫療系統的應對能力有無超限等。 在香港,我們最初數月的個案死亡率非常低,遠低於1%,但在「第三波」疫情死亡數字迅速增加,因為病毒已侵入年老人口群體尤其是護老院舍。視乎未來的護老院舍疫情,香港的死亡率可能會接近2%

死亡率上升固然與染病人群的高齡有密切關係,但也可能還有其他因素在影響近期的死亡數字。 85日《明報》有一段新聞特寫,題為「坪石八旬夫婦先後病殁  有長者絕望  最後一程拒插喉」,有受訪的醫院前線醫護人員提及,在某些情況下,有些長者在病情迅速惡化時堅決拒絕「插喉」(intubation) 呼吸機支援,即使很可能死於新型冠狀病毒病,他們也不情願接受心肺復甦和深切治療。同一版也特寫了一對痊癒出院的英國老夫婦,他們在去澳大利亞途中過境時被診斷出患有COVID-19,在屯門醫院經歷數周深切治療後,挨過了危險時期,非常感激醫護團隊和香港的醫療服務。兩段特寫放在一起並排閱讀,反差很大。是不是有些老年的染疫病者真的在「絕望」中放棄了治療的機會?

「自決」還是「絕望」?

我在臉書上談到,以「絕望」為標題,用詞可以斟酌,因為如果長者是經過醫護人員解釋(以及勸說) 之後,決定不願接受呼吸機和深切治療,那麼他們可能是自主自決(self-determination) ,不一定是因為絕望放棄。在醫學倫理,病人能自己作主(即使意味著放棄一些有益有效的治療)是一個重要的價值,而尊重病人意願是一項重要的倫理原則。這段短評引發了一些回應,多數朋友同意我的看法 (得到一些Like) 其中有醫療專業人員也有業外人,大家看來有點共識。然而,有朋友留言提出疑問: COVID-ID並不是無法治療的絕症,假設一個長者接受深切治療的話,能有20%的生存機會,他卻放棄不低的生存下去的機會,那是合情合理的嗎?

在倫理案例分析,這是典型的原則性衝突:尊重病人自主原則(respect for autonomy)、行善裨益原則(beneficence) 是可以產生矛盾的。 分析並不太複雜,大約是這樣:醫護人員在專業上有義務首先考慮治療對病人的益處,以及評估治療的風險或傷害(副作用或併發症)。評估治療的利弊會形成專業對治療方案的意見,但專業建議是受到病人意願的限制。無論在普通法或醫學倫理,在精神上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士,治療必需得到患者同意,病人對是否接受治療有最終的決定權,無論該治療是否被醫生視為有益。

當然,我的朋友也很清楚這些原則和基本分析——他本身就是一名盡責的執業醫生。我意會他的問題其實來自一個不同的關注點。病人同意或拒絕的決定必須是基於充分的資訊,才是「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這些資訊有時不是完全冷靜接收的,無論是在急症或久病狀態,病人可以有多種情緒反應:恐慌、否認現實、抑鬱等等;在某些情況下,認知判斷能力甚至會因病徵而受損,例如肺炎造成缺氧可能會影響精神狀態。在一般精神狀態下病人能決定自己的治療,但忽然被問及是否插喉時,他當場的反應未必是理性的。在法律上,病人自主醫療決定是毋須證明自己的決定屬於「理性」,但從醫德角度可能仍不忍讓他放棄救治。

具體情況細節重要

這點疑問正好說明了,良好的醫療實踐需要的不僅僅是黑白分明的倫理分析和道德立場。在實際情況下,個案的具體細節是極其重要的,倫理分析不能取代良好和細心的臨床溝通。

「具體細節」是什麼意思?例如那對英國夫婦基本健康,互相關懷而享受人生。在病房他們分開但有時間通過手機互相討論,最後接受包括呼吸機的治療,醫生憑經驗解釋,需要大約兩個星期判斷肺狀況是否好轉;在另一個同樣年紀的病人,情況可能大不相同,或者他患有多種頑疾,靠輪椅行動和住在老人院。

在我的朋友提出疑問的情景,他假設長者尚能活動行走,平日也可以出外用膳,即是比較接近那雙生活狀況較佳的英國夫婦,而不是院舍內的嚴重殘疾老人。但是這樣對比時也要特別小心:我們可不要輕易判斷什麼樣的生命更值得生活下去。說不定坐輪椅的長者在護老院裡仍然珍惜自己的生命,還不準備很快去世;另一方面,活動自如的老人也可以基於自己的人生觀,當重病來時,不希望忍受侵入性治療以換取一點生存機會。最終要還是要由他自己作出判斷取捨。

好的臨床團隊會知道如何平衡病人意願和醫療意見,常規醫療程序也必須容許與病人和家人作合適的溝通。以上的討論還只涉及能夠自己做決定的老年病人。在急症病房實際情況,可能多達三分之一高齡病人有認知障礙。當他們沒有能力做出決定,醫生就要與家人根據病人的最佳利益制定具體治療方案。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2020831




2020年8月28日 星期五

固執

這首詩是月初讀到《立場新聞》訪問一個年輕抗爭者的其中一段話觸發的。那段話印證了去年我對反修例抗爭的一點觀察:有些最固執的年輕抗爭者是要在偽善空洞的現實政治中活出自己的價值。他們拒絕犬儒虛無,狠狠地搗亂了那些務實的中老年人長期依戀叨念的安定繁榮,也為此付出了理性的中老年人難以想像的一生的代價。

 

《鏡中花》

 

鏡中花

水中月

 

如果這是踏實的人對不切實際的

不顧現實不惜代價

不息不止

至死方休的

沒有落著

注定徒勞的

千夫所指的

虛幻理想的追尋者

作出一語道破的

嚴正教誨

那麼問題是

踏實的人怎麽知道

踏實作為一種主義

不是在催促我們

每天更輕飄飄地生活

接受更多形相的禁錮

更心安理得地馴服

而安定和繁榮

像城中一切本來並不虛浮的東西

不是在隨心所欲地被重塑

搓圓壓扁,如泥

當它乾涸

怎麼知道不會碎屑為粉

隨風飛散,或成沙

到頭來輝煌不是沙造的堡

當浪花淘盡,怎麼知道

不變的繁榮想像

不同樣是

 

鏡中花

水中月

歷史湖泊映照

天空之鏡

 

 

《蘋果日報》「醫醫詩詩」專欄,2020828日。




 

2020年8月21日 星期五

想起「收成 」

 

城市急轉直下的變化令人喘不過氣。互動到如今,人們可以放棄繁榮穩定依舊的希望了吧。施政者嫉惡如仇,去惡如滅草,以火攻之,不顧燎原的危險,而暴風雨就在眼前。繁榮穩定云云都是泡影。

由是我又想起那位譴責年輕人摧毀「收成期」的議員先生。早前我在社交媒體評彈了一下,奇怪社會精英目光為何短淺。朋友曾與他有工作接觸,說他為人不差,批評年輕人可能是出於感慨。我想,問題是他的收成期也重疊著另一些先生們的收成期,年輕人的憤怒不會區分你的正當收成和另一些不那麼公義的收割。


《收割問題》


我明白,在暖暖秋日

這樣一片好地

當你來到輕輕透著金光的黃昏

這一定有點像農家收割的季節

如今如此田地

怎能不認定

他們在摧毀你的收成

 

幕牆玻璃環伺著城中土地

自由的人不知劍已懸在頭上

失自由的人沒有誰放在心上

然而在這方寸土地

還擠著那些手無鐮刀的人

他們也曾在城市的夾縫

守護關乎收割者的大局

年輕或不再年輕

他們牽繫著遙遠的下一個世界

以微細如絲的

我們這個年紀的視力

不大看得真切的線

 

那就不要說

誰欠了誰

就不要說破了

你的收穫是你的

也是他的,她的

縱然大地沒有為他們預留位置

 

你可知道,殷殷等待收成的大局

終會被收拾或自行壞滅的

在某一天

不是今年,便是明年

 

 

《蘋果日報》「醫醫詩詩」專欄,2020821日。



 

2020年8月14日 星期五

何以至此

 

從去年到今年,我偶爾會想:硬的軟的,哪些變化改變香港更多?硬的如抗爭者由悲憤而使用暴力、警方平亂盡情使用武力,軟的例如執法與施政無上限地自我正義化,哪一樣改變香港更多?最近我又這樣想了:到底是國安法的個別硬條文改變香港多一些,還是伴之而來,林林總總的軟手段改變香港更多?

《何以》

終須問

何以這風雨總不休

當土地再無餘隙

載一掬涙再流

何以三人

令三千成眾

 

冥頑的人無言亦憤恨

不昂首

不低頭

拒絕喧嘩,相約默沉

今夜已無吶喊聲

寂靜四散。有人尚在搜尋

曾經響透長巷

收藏著絶望的盼望

問何以自由終不歸於這裡

 

夢魘何以醒,這夜

恐懼染浸你的城

你不顧抹不走的前塵

卻問何以妄為能成就信念

冥頑的人,何以

永不從沒有前路的痴迷退後

我問革命何往

解放了誰流了誰的血

向誰的所在

流多久多遠

 

而蕭瑟已是唯一的邁進聲

響樂透進人煙漸稀的故壘

進城者打掃歷史黃沙

建造重新設置的自由

勝利來臨,你還問

憑什麼理性光輝

要迴避卑劣陰暗

為什麼不徹底埋葬

這些叫做香港的人


《蘋果日報》「醫醫詩詩」專欄,20208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