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日 星期六

只准揀一個

昨天行雷閃電,今早天色轉亮,希望明天保持,多些人走出來投票。
我的投票方針向來只有一條:選人不選黨。
今回加多一重篩選:要求表裡如一。
港島區15張名單,司馬文棄選,剩14張爭6個席位。經「表裡如一」原則篩選,再看其人的價值觀是否在我可以認同或接受的範圍之內,結果剛好是6個人。
準備好明天去投票,家人卻說:「你弄錯規則了!」。
雖然有6個席位,我又有6個心水候選人,但只准揀一個。
這道規則真的無道理。例如醫委會有5個候選人爭2個空缺,我可以52;一般學會組織都是這樣。
6個席位只准揀一個,我的意願未被充分反映。
為香港著想也不應只准揀一個,這令立法會碎片化。如果准揀6個,光譜的中間一族較易當選。希望政府考慮修訂。


 圖片來源:drawception.com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價值觀是理想願望相近, 很多中學生都同我價值觀, 但解決問題方法比我少比. 13個只有一兩個揀得落.入議會不是只為抗爭.

匿名 提到...

港獨派全部被政治篩選 , 無得選 , 港島區一個都冇 , 只能選立場較接近的唯一本土派 , 鄭錦滿 , 雖然他的勝算較低 , 但算是對泛本土派崛起的一個表態。

方潤 提到...

當初搞中選區比例代表制,本來就是想搞變相的多議席單票制,兼且令立法會四分五裂無法團結威脅行政主導(霸道)。當然不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