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從醫管局退下火線,至今剛好一年。近日在伊院作嘉賓演講,題目是「給醫護人員的一點信息」。開場白講兩句退休體會,我說人離開公共醫療崗位,會發生兩樣變化:一是對醫療新聞的觸覺和心理上的拍子不同了;二是在日常生活社交中談及醫療,七嘴八舌的不再是同事和同行,少了服務提供者的聲音,親友多的是醫療服務使用者。
上星期有一樁不大不小的新聞:一位中年女士在社區聽了講座,想到死亡也要有尊嚴不要勉強被急救,就在私家醫生見證下簽了預設醫療指示(advance directive,簡稱AD)。其實她並沒有嚴重的晚期疾病,但因為丈夫不幸成為「植物人」而未及簽訂AD,於是下此決心。她也是公立醫院專科門診病人,想將AD 表格記錄在公院病歷以作保障,但目前醫管局的AD內部記錄是為「罹患末期或嚴重不可逆轉疾病的病人」而設的,她只能向傳媒訴苦。
我在醫管局時有份參與制訂「預設醫療指示指引」,頗為清楚通盤考慮,包括為何並不鼓勵未有患上嚴重晚期疾病的人士一早就簽定AD。善用AD需要連著治療計劃、在具體病情的脈絡中來訂立,才能避免日後複雜情景中產生的紛爭。
但我也清楚在普通法框架下,一個普通人訂立AD,如果經過深思熟慮,指示能寫得具體準確,那麼即使在訂立時並未患上嚴重晚期疾病,那指示仍是應予尊重的。再者,現在我漸入老年,不止一次有親友問我在香港怎樣可以訂立可靠的AD以求安心。說真的,現今醫療技術搶救危殆病人的「超能力」,在普通人看來可能是可怕的。「求死不得」不只是一種說法,是真實恐懼。
醫管局的AD機制是多年前基於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的框架而設計的。十年過去,無論是社會、病人、醫護人員甚至政府,對這課題都有比較成熟的認知,2018年可能是一個好年份,各方攜手完整地檢視一次這個很有意義的課題。
略作申報:兩個月前我剛接受了醫管局臨床倫理委員會主席的任命,是義務工作;我現今在中文大學從事生命倫理的工作,一個關注範疇也正是生死的倫理課題,無論戴哪一頂帽都要關心這件事。即使甚麼帽都不戴,我還是認為,這是2018年很值得做的事。
原載 《東周刊》「一葉一杏林」專欄,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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