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號風球,早一小時下班,最宜寫blog。
昨天去政總開會,早到,參觀連接東西翼的長走廊放置的展覽。主題是「發現基本法」(Discovering the Basic Law)。展品中西合壁,中的部份看來有本地有內地,多是當代藝術風格。這兩件作品令我若有所悟,尤其是「國」裝載著(抑或是關禁著?) 「家」。
另一幅INALIENABLE反映中西政治哲學的鴻溝。我以為INALIENABLE一定與RIGHTS連結的(不可剝奪的天賦權利) ;這作品的說明指它的涵義是「不可割離」,意謂香港與祖國血肉相連。
4 則留言:
呢兩件「藝術品」, 都強調「集體」的意識形態 , 沒有歌頌「獨立自主的個體」, 結果又是想塑造一批面目糢糊的群眾 , 最後成為被屠殺的「股蟻」。
想獨立自主首先自己識耕種畜牲有田地, 否則自由如瓦魯費克斯也無法脫離權利與義務, 藝術家未有能力財政自主之前, 不是也要靠人養嗎?
歌頌「獨立自主的個體」是文藝夢.
藝術要歌頌XX, 這是共產黨或道德家宣傳工具嗎?
藝術如能引發人思考已經有一功能了, 還要有道德價值判斷嗎?
藝術家一向是自已養自已的 , 39唔識7 , 非親非故 , 誰人會養埋你呢 ? 領「文學綜援」的就有政府養 , 但那不是什麼藝術家 , 是被收買了的文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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