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不評論法官有否誤解基本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也不評論饒戈平針對香港法官的言論,更說不會評論別人引述他以前所講的話。他曾說,三權分立對特區很重要。
但馬道立大法官加上很有智慧的一句:「基本法第25條規定,人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好一句「人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與張主任一句「特首有超然的法律地位」形成強烈對比。
這就是根本分別。我們關心平等,張主任的講話蘸滿權力。
特首昨天說,「香港與世界各地的政治不同,行政長官的地位確實超然」。他的著眼點也是權力:「行政長官不單是政府首長,而且是整個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意思即香港所擁有的權力及享有的高度自治,既來自中央授權,亦來自中央通過任命行政長官,通過向行政長官授權,得到權力及高度自治…」
權力,權力。
2 則留言:
"行政長官的地位確實超然", 因為擁有許多普通人沒有的權力, 但與中共領導人相比, 始終是蚊髀與牛髀, 權力極之有限, 超然....過屁.
民無信不立 , 政治人物的權力 , 最終是來自人民的信心 , 689是三個特首之中 , 最沒有權力的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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