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5日 星期六

懲處醫療過失


在英國這是很大的醫療新聞。813日,上訴法院三名法官裁定,高等法院今年1月對Dr. Hadiza Bawa-Garba案的裁決是錯誤的。
她是一個尼日利亞裔的兒科醫生。2011年她犯下嚴重的錯失,六歲男童Jack Adcock在她的照顧下死亡。Jack有唐氏綜合症和心臟病,當日腹瀉入院,入院後肺炎和血毒性休克,導致器官衰竭和心臟病發作,搶救後不治。在病房護士和Dr. Bawa-Garba之間發生連串的失誤,孤立地看,每一步未必致命,但連結了醫院裡各種問題,結果就是致命的延誤。
她被刑事起訴,2015年被陪審團裁定「嚴重過失殺人罪」成立。
在民情最洶湧時,她被指冷血,不著緊先天弱智的Jack,形同歧視殘障兒童,但其實她自己有一個患有自閉症的孩子,而且出事那天是她休產假後第一次輪班。法官從輕判處緩刑24個月也是考慮到她要在家照顧幼兒,也可能考慮到,出事那天她是第一次在這個急症崗位工作。不巧另一個醫生取了病假,又更不巧,上級也不在醫院。
雖說此案輕判緩刑,但在醫生群體掀起暴風雨。年輕醫生對一個人做三個人的工作的情況感同身受。
最大的風眼在其後的專業處分。是否應永久取消執業資格(俗稱「除牌」)?在英國制度,醫生犯了嚴重過失或刑事罪行,除牌與否並不由醫務委員會直接判決,而是委託一個醫生審裁處審理 。醫生審裁處決定,Dr. Bawa-Garba只須停職一年,之後應准許繼續接受專科訓練,恢復執業。醫務委員會不同意,認為當醫生被判嚴重過失殺人罪,必須永久除牌,懲處才合乎比例,罕有地上訴至高等法院,今年一月推翻了醫生審裁處的決定。這一回卻敗訴,Dr. Bawa-Garba終於可以復牌工作。
Dr. Bawa-Garba靠同行眾籌的錢打官司,今回勝了,但死者的憤怒母親誓言再上訴,同情者不少。
位置尷尬的還是堅決要令Dr. Bawa-Garba永久除牌的醫務委員會。醫學界對醫務委員會的執著群情洶湧,此事之後,不少醫生對她的信任大挫。 衛生部長Jeremy Hunt也關注,說會修例取消醫務委員會對醫生審裁處的上訴權。
原載 《信報》「醫三百」專欄,2018825日。



1 則留言:

quincylui2002@yahoo.com.hk 提到...

或許區大夫加多少個人意見更有瞄頭。
曾是閣下在明報的讀者,之前有黃岐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