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這個6月,黑色而且慘烈。當我在想著這一篇寫什麼時,讀到與反對《逃犯修例》修訂有關的第二個年輕人自殺的報道。這一個更年輕,大學生,二十歲出頭。據說她有情緒問題、感情困擾,但在屋邨現場牆壁用紅色筆寫的控訴字句,加上在自殺前將控訴字句拍下,上載至ig,不能說與對政治的絕望感無關。
上一個連結著政治控訴的死亡「個案」才是不到兩星期前。那個男子爬上太古廣場高位,掛上「反送中」標語,身穿連帽黃色雨衣,衣背上有控訴字句。他危站多時,在消防員試圖扯著拯救時墮樓。他是否決意自殺?並沒有定論。有報道用「意外墮樓死亡」字眼,抗爭的一方有人描述他為「以死相諫」的「烈士」。連帽黃色雨衣映像成了抗爭的象徵。
怎樣看年輕人自殺問題?政治情境下的自殺是否一種獨特的例外?我沒法分析,不過,我知道香港一向也缺乏正視、甚至描述自殺問題的完整討論。在「維基百科」我看一條由學生從2014年起自發編寫的「香港學生自殺事件列表」。每年有30多名大中小學生自殺死亡。列表沒有姓名,用滑鼠滾動,從頭到尾行一次,可以感受到社會有多大的病,我們在迴避多深的問題。
大人的意見當然從來不缺。一種角度可以用前任教育局長為例:叫老師和家長「加把勁」,叫學生要逆境自強,叫大專生做好生涯規劃,不要在壓力下「有啲唔舒服嘅嘢就頂唔順」。這可稱為「教育年輕人『更硬淨』論」。另一類角度把問題簡化為社會因素,好像年輕人只要有工做、有屋住、可以結婚就不會偏激。再一種如近日議員歸咎通識科教育失敗,未能為年輕人建立良好的價值觀。
2016年BBC中文網有一篇很好的專題〈香港為何學生自殺事件不斷〉,現在讀來還不過時。我認同其中臨牀心理學家趙千媄所言,「一個人要從『不快樂』走到『自殺』這一步,中間有一大段路。所以自殺的人是真的感到非常絕望。」她說社會對情緒病的「污名」(stigma)是問題,在亞洲文化中,情緒病被視為顯示脆弱甚至是羞恥的。我也想,社會不面對問題,任病態當作常態,大人更應該有愧。
定稿前,再有第三、第四名年輕人自殺。
原載 《信報》「醫三百」專欄,201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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