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一朝很長,天主教傳教士在華傳道有高低點,高點在1692年(康熙三十一年),清廷頒布允許天主教在華傳播的「容教令」。低點在1719年(康熙五十八年),康熙批示嚴厲禁止傳教。
1691年,浙江巡撫張鵬翮支持杭州縣令嚴厲執行早年頒下(一向寬鬆實施)的禁止傳教的諭旨,觸發騷亂。張鵬翮稟告朝廷,禮部力主依舊章嚴禁,朝內一些大臣則主張寬待。康熙撇開強硬派的漢臣、使用滿臣制訂容教令。
容教令說「西洋人仰慕聖化,由萬里航海而來」,肯定他們治理曆法、造軍器火炮、接受差遣往俄羅斯,都誠心效力,有功有勞;進而強調各省居住的洋人沒有為惡亂行,亦不是左道惑眾,異端生事。因此決定讓各處天主堂照舊存留,供奉之人仍許照常行走。
康熙並不是忽然寬容。早兩年他南巡,事前通知將接見各地傳教士,準備好物資作賞賜。每到一地,都派遣內侍到教堂行禮,康熙自己多次接見傳教士,親和地交談示好。
寬容是有條件的:不可拂逆。羅馬教教廷禁止在中國的教友參加祭祖敬孔的傳統儀式,康熙用了各種渠道試圖溝通,糾纏十多年,最終教廷立場原封不動,當中其實有強硬派傳教士阻塞信息。無論如何,當皇帝惱怒,禁令就是絕對的。康熙大筆朱批:「西洋人等小人,如何言得中國之大理?況西洋人等,無一通漢書者,說言議論,令人可笑者多…。以後不必西洋人在中國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
《明報》副刊「明明如月」專欄,23/6/2023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