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被斬震動全城,警方即晚發出閉路電視截圖,影到懷疑涉案者是好的起點,希望今次能破案。
昨天我說「不識揣測,只能譴責」,其實要揣測也不難,只是太可怕,不想去想吧?行凶手法「專業」,不似一般私人恩怨,就算追債也不用如此狠辣;另一方面,他已卸下總編輯之職,如與工作有關,為何如今還要出手?練乙錚今天在《信報》有這樣的揣測:
…近日的《明報》內部調職、昨天的劉進圖遇刺事件,不一定是純粹特區內部政治事件,而可能是與某些跨港陸政治集團的經濟利益有關。大家記得,不久前的新聞報道說,《明報》有成員曾參與「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組織活動,幫助調查和揭發大陸太子黨家族的大量海外經濟活動。《明報》內部調職事件,梁慕嫻認為直接與此事有關──報館受壓,不得不有所反應。(見http://www.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24484)按此方向,我們或可再作如下推理:有人可能認為劉進圖知道的太多,調職也不能夠保證阻止消息的進一步流出,於是有必要下毒手。
他對能否破案悲觀:「如果是這樣,特區政府警察有膽量有能力去追查嗎?」
我沒有那麼悲觀,覺得警方有能力破案,但認同難以找出主謀──緝凶與打老虎畢竟是兩碼子事。
6 則留言:
不便揣測,必然譴責。
1983 年佳寧案,2002 年雪茄林在陸羽案。在資本主義社會,人命有價,不必聯想太多。
如果警方有能力破案,必然知道誰是主謀,但緝凶與定罪是兩碼子事 ── 阿嘉莎.克莉絲蒂,神探白羅 -- 沒有命案是沒有動機的。
當年, 鐵頭何俊仁被幾個暴徒用木棒兜頭兜腦猛打, 打到幾乎阿媽都唔認得, 警方其後雖然擒獲兇徒, 但公眾心中認定的主謀仍然逍遙法外. 不能將幕後黑手抓出來, 不是真正的破案. 香港的差佬絕對不敢調查權貴, 遑論其他.
英國佬揸fit就查得出 , 咁X簡單都唔明
英國佬揸fit就查得出? 標點符號疑為手民之誤。
佳寧案時為 1982-3年,死者全為洋人。
核數師蕉林藏屍,律師泳池(被)自殺,按察司指控方控罪重複,釋放被告,被受司法界抨擊,於次年自行辭職,翌年即在海外交通意外中死亡。
英國佬揸fit時就查得出一些, 查不出一些, 但始終好過一概查不出, 現實就係咁簡單.
英國佬揸fit時 , 可以容忍張敏儀把香港電台搞得有聲有色 , 由10年前鄭經翰黃毓民開始的新聞自由打壓事件 , 不會一件接一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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