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由內地幼童在港街頭便溺觸發的惹火中港爭論,昨天我以「荒謬劇」來形容,可能對嚴肅提出正反理據的論者不夠尊重。我不是不知莊子說過「道在屎溺」,並非只在世俗眼中高尚正氣的事情才有「道」的存在。
但是那些正反理據真是有點太過煞有介事。例如譴責那幼童的父母,祭出危害公共衛生的旗,但看圖片,那母親是在用看似尿片的東西來兜接,並非讓小兒便溺在地。
記者拍攝,也不是拍公共衛生。指責記者「侵犯孩子的尊嚴」也奇怪,何不譴責父母當街脫孩子的褲子侵犯尊嚴?
局長撰文講解「對人要寬容,對事不縱容」,文章寫得很好,考DSE可以拿5*級評分,只是忍不住加上一句說過度反應不利經濟,就令「寬容」的道理又掉到屎溺去了。跪地餵豬乸不是「寬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