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才沒幾天,2023年香港有什麼大事,已經印象模糊。網上重溫,見到一些名單把黃鴨訪港和夜繽紛都列為大事。我比較有印象的是香港運動員在杭州亞運的努力表現,和世紀暴雨全港各處大水浸。當然,告別新冠抗疫理應是大事,不過新冠疫情其實並沒有結束,只是不再受注目。
2024年起碼有兩件大事,現在已可預知:今年內會有兩項立法如期完成。兩者性質完全不同,我看來卻是同樣地有重量。
《基本法》23條立法必定在2024年內完成,特首去年已經預告,等如公開承諾。23條要處理七種罪行,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這些都不是普通市民可以置喙的,希望在草擬後兩項時能往前看,讓香港由治及興之後能夠有恢弘寛和氣象,而不是狹窄盯着2019年的亂象畫上密密的紅線。
另一項立法在去年12月6日由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那是常被簡稱預設醫療指示立法的《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的主體包括預設醫療指示(AMD)和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DNACPR)兩個部分,亦會為相關的其他法例作一些修訂,消除潛在的矛盾牴觸。近日我在想著怎樣可以向醫護人員和醫學生簡明地介紹草案內容。
《明報》副刊「明明如月」專欄,4/1/2024刊出。
《明報》副刊「明明如月」專欄,4/1/2024刊出。
1 則留言:
期待區醫生有關「預設醫療指示」立法內容的介紹文章~
JT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