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性教育,每個人都有些見解。有些見解基於知識,更多是基於自己的價值觀和道德直覺。在今天的香港,更多了政治和意識形態的影響。
怎麼說?純就效果而言,過去通識科的框架其實比較適合用於性教育,因為可以多角度討論,容許一些開放性,不同的學校(例如教會學校、不同文化背景的中學)也較容易調整。通識教育本來是重視多元和自由討論的教育,並不是教人放任肆意地自由。但是當通識教育被政治污名化,取而代之的公民教育框架特別重視灌輸「正確」的思想和價值觀,在設計課程上,很容易走向「統一思想」的方向。例如把「合乎情禮」用作性教育的綱領,或者就反映了這樣的思想(統一價值觀是好的)。
隨之而來的發展是揉合中國傳統文化。這衍生一個問題:中國文化的性觀念是以甚麽為準?孔子?宋明朝的理學家和道學家?傳統中國社會有沒有一以貫之的性觀念?
以性同意年齡為例,我在澎湃新聞讀到中國政法大學羅翔教授一篇文章,其中提到,在民國初期,合法性行為年齡定為12歲以上,這被認為過低,借鑒西方之後,在1928年提高到16歲,卻又有人質疑太嚴,因為農村與都市的實際情況也不同。到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立法者決定將性同意年齡定為14歲,沿用至今天。作者提出了一些改進的主張。
一國兩制,香港應該保持以16歲為界線,但也要有一點認知:在國家法律,15歲也有相當的自主。
《明報》副刊「明明如月」專欄,9/9/2024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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