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點讀書的胃口,在圖書館借書時,會隨心從書架上多挑一本帶回家。讀陶東風著《頹敗.毀滅.救贖:後烏托邦時代的文學與政治》是這樣開始的。
書中多篇文章的主題也吸引,例如關於當代中國文學的公共性、談當代中國的物質主義和兩種世俗化。讓我站在窄窄的空間一口氣讀下去的是卷首一篇,寫漢娜.亞倫特論故事、行動與自由。
亞倫特說政治的本質是自由,為什麼?她說的「政治」不是通常理解的政治權力爭奪和分配,而是公共領域中人與人的理性的交往與行動。她說的「故事」是政治哲學的一部分:人的本質在自由,在於生生不息的行動和開新能力,可以投身到充滿可能性的公共領域。只要人的生活中還存有這樣的空間,就會有不完全受規則、計劃與意識形態束縛的人,通個言行呈現自己的卓異。不可預測的奇異事件會發生,故事由此而生。
行動產生故事,但充分呈現行動的意義有賴於講故事的人,包括文學家和歷史學家。
此書於2014年在台灣出版,頗為難能。當年內地對亞倫特的研究曾經興盛。亞倫特對猶太人大屠殺、歷史責任、公共領域與政治的思考,為內地學者提供了重要的研究視角。
亞倫特對故事的論述有甚深的存在主義哲學色彩,也有理想主義。個人在公共領域中能自由行動嗎?講故事也有規矩。阿倫特當然知道講故事需要開放性的空間。在一切受控的社會,故事會被固定化,她認為這是一種錯誤。
《明報》副刊「明明如月」專欄,27/4/2023刊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