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著前篇的話題,讀者問:孩童能預立醫療指示嗎?
預立醫療指示,英文是advance
directives(AD)
或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s (AMD) ,這是預早簽署一份具約束性的文件,聲明自己在特定的健康情況下(例如末期疾病、植物人狀態等)
,不同意接受特定的干預性治療(例如心肺復甦急救、插喉接駁人工呼吸機等)
。
香港沒有像新加坡和美國那樣以訂立預立醫療指示法例,但在普通法框架下,成年人自行簽署好一份清晰的AD,也是有約束力的。應用的關鍵在要深思熟慮才去做,文件內容要清晰,而且讓至親知道這份AD的存在。
回答讀者的提問:因為AD是自行簽署的具法律約束性的文件,孩童未成年,是不可以自行簽署的。我在前篇文末說,「孩子越接近成人的年齡及成熟度,就越須讓他参與醫療決定,這甚至包括需要尊重孩子對臨終決定的自主意見。」不用AD形式,家長和醫生也要與孩子傾談,在講解中聆聽他對治療方案的自主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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