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品潮流令人很快落伍。翻閱專欄舊作,2010年10月3日 有此一段:
Blackberry(黑莓)手機的製造商RIM公布新產品,7 吋觸控式螢幕的平板電腦 PlayBook,說是要挑戰 iPad。我常在考慮要不要用黑莓。考慮了兩年,尚在遲疑。再遲疑半年,會否一併買黑莓與PlayBook?
如果PlayBook未出,而Apple先出7吋螢幕縮小版iPad,那又如何?
如果兩者都未出世,而Samsung 或其他品版的輕型平版電腦已受好評,又如何取捨?
如果PlayBook未出,而Apple先出7吋螢幕縮小版iPad,那又如何?
如果兩者都未出世,而Samsung 或其他品版的輕型平版電腦已受好評,又如何取捨?
當日問的幾個「如果」,今天已有分曉。只不過是21 個月前的問題,今日已經像是上一個世紀。
去年我轉了工作崗位,不得不使用黑莓,毋須遲疑思量了。RIM出PlayBook挑戰iPad,以失敗收場,但Samsung的Galaxy手機來勢洶洶,與iPhone分庭抗禮。至於iPad7吋螢幕版,聽說已有計劃生產。
我不追求新產品潮流,有需要才學用,我自覺這是有「定力」,亦即是落伍。這是當日的自我評價。另外,還有這一段,也是out了:
近年開會時,常見席上同行不時低頭讀黑莓裏的電郵,三數落伍的與會者端坐聽presentation變成少數民族。不是端坐聽講比低頭覆電郵更有規矩嗎?怎麼反而是覺得自己雙手拇指閒著,有些不自在?
21個月過去,現在開會,不少同行都在弄iPad了,只有落伍的人(如我)還在用黑莓讀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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