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 星期五

等司法覆核

政府始終沒能向公眾講清楚免費電視發牌「三揀二」的具體理由,今天李先知在《明報》專欄說是因為預計要打官司。若是把理由講死,到時在法庭站不住腳就無轉圜之地。
倘若屬實,就反證了「健康而有秩序地發展」並非關鍵考慮。
其實任何解釋都難以服眾的。特首和局長都不止一次說這事情「複雜」、「不簡單」;羅范椒芬開口埋怨上屆政府把決定留到今屆。如果這件事有很合情理的考慮,決定發牌應是開心容易的事,上屆政府為何自己不「攞彩」?為何搞了四份顧問報告和46個月,才弄出這個結果?
種種「難為了家嫂」的聲氣,都令人相信事情真的「複雜」。如果是中央阻撓,為何《大公報》又會主張由市場自行調節
這一切都成了懸案,讓人期待法庭開審。但這是多麼昂貴的一齣法庭戲!

1 則留言:

迅雨 提到...

中央扮好人都得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