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讓國民鬥大聲〉一文我懷疑警方批准支持和反對推國民教育科的組織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集會是「不明智」。我的擔心是,「這樣的格局,等如叫兩個陣營號召多些民眾前來…。如果各有一萬人出席,人群流瀉到外圍,鐵馬分區的秩序就會崩潰。」
我擔心的情況並沒有出現。一邊四、五千人,一邊六、七百人,除了外圍有些推撞(據報道有iPad在推撞中掉到地上) ,兩邊也是平和完成集會。
或者警方的做法是基於可靠的情報和資料,有信心兩邊也不會有太多人聚集。
沒事就好。
一個沒有署名的讀者在這篇帖文留言,不滿文末這一句:「在文明社會,輪流使用場地輪流發聲,好過爭佔地盤鬥大聲。」讀者質疑:「根據上述原則,反國教人士已曾如九月初連續一星期佔用添馬廣場集會,今天是否應輪到支持推國民教育科的組織使用廣場,反國教人士是否應讓路到遮打花園集會呢?可是,如果警方真的這樣要求反國教人士,閣下說不定也會大罵警方打壓集會自由。」
根據「先到先得」還是「過去誰未享用」原則來分配有限資源才更公平,是可以討論的。一般來說,若資源極為稀有珍貴,像沙漠裡分水飲,你一口我一口是較佳原則,其他情況,通常是「先到先得」。
「閣下說不定也會大罵警方打壓集會自由。」不,我肯定不會大罵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