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以個人名義發律師信給《信報》及練乙錚,成為農曆新年前的壓軸新聞。
我首先想起這新春祝願的笑話:
「新年好晦氣少不得打官司」
張貼這祝願的老兄,過了糟糕的一年,勉勵自己「新年好,晦氣少,不得打官司」。
旁人哈哈笑:這明明是寫著「新年好晦氣,少不得打官司」啊!
這個律師信風波其實是惹火人物劉夢熊爆內幕的餘波。不少人問:「為何不發律師信給劉夢熊,卻去威嚇根據材料寫評論的練乙錚?」
面對嘩然的輿論,特首立即發出聲明,說一向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但文章指他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
這有些牽強,難道說,劉夢熊聲稱特首私下承諾賞他行政會議席位,就不嚴重?
《信報》也該罵。標題《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很能刺激讀者眼球,但與文章內容不符。換一個題目,例如《特首有無涉黑?是否應予雙規?》就比較貼近。
換個題目就可免收律師信?不一定,結果可能還是一樣。那麼有何分別?有的:如果平實不嘩眾依然惹來晦氣官司,就更值得同情。
2 則留言:
分析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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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題目固然有問題, 練文結論一段亦很可能涉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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