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消息人士吹風,說海事處長遲至昨天才就南丫海難正式鞠躬道歉,是他「個人的決定」。潛台詞是,不關其他高官以至特首的事。
如此吹風不吹也罷,一來無人相信,二來閃閃縮縮試圖劃清界線給公眾的觀感更惡劣。這樣的大事,這樣重要的決定,如果政府沒有一個整體的line-to-take,任由一個處長自由決定,實在稀奇;如果制度是理直氣壯地由部門處長自決,又為何要吹風指是他一人決定,何不公開講述程序?
我猜想正式道歉之所以姍姍來遲,有四個可能原因:
一、撞船有明顯的鹵莽成分,有如旅遊巴鹵莽駕駛致乘客死亡。身為執法機關,心態上接受不到變成被告。
二、混淆道歉與賠償責任。
三、弱勢政府不願示弱。
四、海事少風浪,與時代脫節。
6 則留言:
特區政府原先無意向任何人道歉, 海事處長即使想道歉, 梁班子亦會禁止. 特區政府料想不到海難死者家屬竟然強烈要求特區政府道歉, 梁班子為免民憤擴大, 急忙吩咐海事處長鞠躬道歉, 以塞苦主之口. 特區政府官員怠忽職守, 監管失責, 害死數十條人命, 找一個部門首長說一句道歉是遠不足夠的, 問責局長及特首說句道歉真的那麼困難?
遲大大大大大到的道歉就是沒誠意受害人的親屬與倖存者不是傻子傻女!
等到這時才道仲衰過唔道益顯其醜 。。。。!
海事處道歉與否, 為何會覺得跟梁班子有關? 兩船相撞問題首先出在兩個船長, 船兩分鐘內沉沒導致多人死亡問題則出在消失的水密門, 這是十多年前造船廠不按圖則, 海事處多名驗船人員馬虎, 處方監管不力的問題, 梁班子有何誘因要為個別公務員十多年前的行為護短? 海事處及其員工則不同, 他們可能面對刑事檢控及民事索償, 一旦定罪相關人員可能連退休金也沒了, 他們當然不願承認責任. 此所以海事處在事件後, 複查所有載一定乘客的船隻圖則有否依圖建造, 卻不敢公開承認, 直到有立法會議員提問才答覆. 看來看去, 之前的不道歉, 較似是海事處長的個人選擇, 後來反而是張炳良硬拉他出來道歉. 我是相當奇怪, 很多人對梁振英恨得像有血海深仇般, 是看蘋果太多?
作為特區政府之首, 任何部門出現問題, 特首都是責無旁貸的. 現在, 這個有功就領, 有錯就閃的特首, 根本不配做特首. 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特首評分長期負值, 管治屬失敗級別, 應該盡快引咎辭職, 讓香港重回正軌.
特首辭職,還要看由誰來接任,香港是否就能重回正軌,應是未知之數吧?
特首是否需要辭職,香港是否就能重回正軌,是另一話題。
但如果梁班子沒有誘因護短,海事處長個人也沒有誘因護短,為何最後仍出來道歉? 不定罪驗船人員,特首不見得要辭職,海事處長個人也不不見得要辭職。不過,單單只定罪驗船人員,找代罪羊同樣可恥。
問責固然是死板的制度,不可忽略的是道德精神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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