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日 星期六

世界真的要變

今天貼出這篇舊稿是為留個紀錄:七年前的我比今天保守。今天我會看,醫德規條,尤其是行規一類的規條,久不久受社會挑戰一下,是好的。

世界真的要變
世界真的要變了。八月十一日,高等法院官裁決,醫務委員會所訂的「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嚴禁醫生一切宣傳活動,沒有與時並進,是違反基本法的。
除非醫委會上訴並且推翻裁決,從今以後,醫生可以在網在傳媒賣廣告;可以大幅刊登自己的強項和成就;可以宣傳最新的醫療科技;醫療組織與私家醫院也可以宣傳旗下名醫。
大氣魄一點,不單在香港境內賣小廣告,要北上神州大陸、南征東南亞、西征中東,甚至衝出亞洲,國際醫療產業之夢從這兒開始。
當然更可以反過來,讓國際集團打入香港。
恰巧醫管局也正在放下身段,為求開源,正在各公立醫院覓地點判給外界賣廣告。這下好了,多了很多潛在顧客,將來醫院的燈箱廣告也有名醫奇士亮相?(筆按:結果這種情況並沒有出現,倒是有律師行和老人院來醫院賣廣告。)
我以為自己是開明派,贊成適度與漸進地解禁,但原來我也未能與時並進。一向以為,賣廣告與否只是專業價值觀的取捨,有人主張「透明、自由」;有人「耿介、自重」,不應絕對化為「是非」兩極。如今「耿介」不合法了嗎?從沒想過,一個專業行業不准自我宣傳原來也會提高到違反基本法、違反人權法這種高度。
看來專欄小方塊也應放下身段了,還需要筆名嗎?
「大夫小記」2006815日,經修訂,題目新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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