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4日 星期日

為選舉特首設限

雖說訪港「交流」,但三天下來,人大基本法委員會李飛主任主要是講解中央的基本觀點,為特區選舉特首的制度設限。他講話用詞精準有技巧,答問題不慍不火,雖然設了限,你不會覺得粗暴。如果特區的「愛國人士」有此水平,香港不會搞到今天這個不忍卒睹的撕裂局面。
在李飛的多番講話當中,我注意下面幾點:
-         「將來普選時,不可能排除符合法定資格的人參選。」
-         「《基本法》只把提名權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名,『提委會』主詞是機構而非個別委員。提委會要透過一個法定的民主程序,把提委會這機構中所有人的集體意見、非當中部分人的意見反映出來。」
-         「『民主程序』」具體形式可有多種,候選人須獲得提委會過半委員支持只是『一般理解』,實際上如何體現提委會集體意志的『民主程序』需再作討論。」
-         「『民主程序』可進行先由『若干提委會委員推薦人選』,再『以適當方式提名』兩個步驟,社會應深入加以討論,凝聚共識。」
  至此,我看未來選舉特首的制度已呼之欲出。港府接下來所作的「諮詢」,只需在老師擬定的大綱內作文交功課。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框已定好,其他只是文飾,一場文字遊戲。根本就是粗暴,李飛也是文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