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網誌比起在報章寫專欄多一樣好處,就是文章出街後仍可修改。有些筆誤看來不嚴重,但不「執一執」就總覺如沙在眼,渾身不舒服。有些地方不算筆誤,但辭不達意,差幾個字已是不對勁。調子不對,感覺就是錯。
前天寫林奮強的那一篇就是如此。下筆並非想湊熱鬧諷刺一個狼狽的公眾人物,心裡其實在惋惜他出師未捷,亦在惋惜香港目前的政治局面,但文章讀起來並不是那樣調子感覺。這便動手「執一執」。
Update版
這不是泛泛地說任何人從政都必然自找麻煩,問題是知不知道自己的盲點。從這兩天他處理賣樓風波,可以知道他的盲點。例如他一早公佈賣樓,以為這做法已可算是whiter than white,就是不明白,港式sunshine test並非開誠佈公而已。這是惨烈曝曬,不是一般日光浴啊!說話與腦子鬥快,在此時此刻更是危險得很。
原稿
這不是泛泛地說任何人從政都必然自找麻煩。問題是知不知道自己的盲點。從這兩天他處理賣樓風波,可以知道他的盲點。例如他以為自己的做法(早已公布會賣樓) 已是whiter than white,就是不知道,sunshine test並非開誠佈公而已。這是曝曬,不是一般日光浴啊!他說話比腦子快,在此時此刻更是危險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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