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8日 星期四

死人有尊嚴嗎?

應邀在亞洲天主教醫生協會聯盟會議上講一個生命倫理題目。同場的講者是神父學者,他評述非宗教的「生命倫理學」(Secular Bioethics)對「人的尊嚴」(Human Dignity)的某些批判。
他先講,我後講。我一邊聽,一邊要在腦子內調整自己的演講重點和調子。
為何要臨場調整?我一向關注「生命倫理」,以為它是宗教人士在俗世的朋友,但原來當代美國自由主義和實用主義流行,令致不少生命倫理學者與教會不相為謀,某些觀點與基督信仰更是杆格衝突的。
幸而我並非時下流行的生命倫理學派信徒。我與神父不約而同地批評了當代倫理學家Prof. Ruth Macklin的觀點。Macklin提出:從實用主義觀點,「人的尊嚴」已經是一個「無用」的觀念!她認為,人對人的尊重必須是實質而具體的,尊重自主權、私隱等便已足夠。她質疑,「人的尊嚴」這概念太籠統!
Prof. Ruth Macklin是紐約Albert Einstein Medical College的醫學倫理學教授。她發表了一篇評論,指「人的尊嚴」是一個無用的觀念。尊重人的自主、私隱等具便足夠了,無謂讓宗教觀點摻進理性的倫理學思考。
Macklin舉一個例子:當病人已死,醫學生用遺體來練習「插喉」(intubation),死者已無知覺,被「插喉」並無損失,難道要以「不可侵犯尊嚴」為理由阻止學習嗎?再者人死了就再無權利可言,「尊重死者的尊嚴」這個提法豈不是廢話嗎?
話可不可以這樣說?
她承認,若家人反對,是應尊重他們的感受;但若死者無家人,有什麼問題
很多年前,我也試在與實習醫生一同搶救病人無效之後,指導一下師弟,這樣出力,用這個角度,樣「睇位」,可以減低插錯插傷的機會。沒有比即場指導學習更直接有效的了。這樣做,對不對呢?
回頭看,即使不是存心不敬,內心也應有少少不好意思吧?沒有想到,今時今日,西方的倫理學已冷靜理性到「有用便做、不必婆媽」的境界!
在台灣,慈濟大學有「大體老師」的敬禮儀式,醫學生列隊向運送來供解剖的屍體行尊師之禮。
這是世俗與宗教之別。或者也是西方與東方之別。
〈大夫小記〉 20081278日,經修訂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