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的帖文讀者特多,昨日還有不少點擊,我就偷懶不上載新稿了。
是否寫惹火人物惹火話題就是暢銷之道?不過它還未破之前的紀錄:去年五月底一篇〈沒有展出的豐子愷〉,超短,只有64字,和一幅政治批鬥漫畫海報,沒由來多了千多人點擊,但他們看完那篇便星散,沒有回頭光顧。
上周有兩個活動,一個接觸小學師生,一個接觸記者,兩群人聽聞我寫網誌,都說有興趣一讀,前天我剛發了電郵把網址傳了給他們,故此其實我無法知道,是帖文偶然觸動讀者,抑或,只是來了一群好奇的新客人?
一位年輕記者來郵提示:「…我忽發奇想,如果(你的)BLOG改用Facebook專頁形式發布,必然更多人看到。不過又想到如果寫自己的想法,不是人人喜歡公告天下,還是一切隨心好。」他好像讀到我的一絲矛盾。
回電郵:「也想過用FB讓更多人看到,就怕熱閙過頭。現在似街坊小舖做熟客生意,增長慢慢來。」
晚飯桌上,我問家中其他三人的看法。三人之中,大兒子是FB常客。他想也不用想:「Facebook上人人LIKE,太『即食』,不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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